根据《钢城人才20条政策措施》(钢城人组发〔2023〕2号)相关规定,经人才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和街道初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第二批共1户申请家庭通过资格审核。现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4月1日至8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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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钢城区第二批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公示名单.docx
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