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更新)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钢城区人民政府及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区政府领导。主要包括:区政府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政策文件。主要包括:由区政府制定的政策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区政府工作报告等。
5.重要会议。主要包括: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
6.人事信息。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事业单位招聘等。
7.应急管理。主要包括:区政府关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政策文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8.其他。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gcheng.gov.cn/)
2.《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ngcheng.gov.cn/col/col113936/index.html)
赠阅范围:纸质版公报免费赠阅到区政务服务大厅、区图书馆及区档案馆等公共场所。
赠阅点:
区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联系电话:0531-77916706,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区图书馆 地址:钢城区朝阳路融媒体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531-76892219,开放时间:周二至周五:8:30—11:30,周六、周日:8:00—18:00周一闭馆
区档案馆 地址: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联系电话:0531-76881920,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可关注“大美钢城”等微信公众号,点击链接:新媒体矩阵
4.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或电脑页面搜索“幸福钢城APP”进行下载,可以查看钢城新闻、数字报纸、政务号等。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区图书馆(地址:钢城区朝阳路融媒体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531-76892219,开放时间:周二至周五:8:30—11:30,周六、周日:8:00—18:00 周一闭馆)、区档案馆(地址: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联系电话:0531-76881920,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1.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
2.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钢城区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
办公时间: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76967026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钢城区政府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71104。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申请(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钢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钢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我区执行以下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钢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为: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钢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办公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
邮 编:27110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31-76967026
传 真:0531-76891247
电子信箱:gczfbxxk@jn.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一)监督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济南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
邮政编码:250099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51707748
传 真:0531-51707748
电子邮箱:jnzfxxgk@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以及街道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钢城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办公地址: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电子信箱:gczfbxxk@jn.shandong.cn
邮政编码:271104
联系电话:0531-76967026
传 真:0531-76891247
(二)救济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68967465,0531-68967466
邮政编码:250099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以及街道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钢城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钢城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
邮政编码:271104
电子信箱:jngcsfj@jn.shandong.cn
传真号码:0531-75873676
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75878005
(2)行政诉讼机关:济南市东部片区相关法院: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章丘区府前大道929号)、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莱芜区汶源东大街66号)、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字号:
大 中 小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我区将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ngcheng.gov.cn)对本报告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邮政编码:271100,电话:0531-7696702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钢城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美丽钢城提供有力保障。
(一)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最大限度挖掘可公开信息。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350余条,其中政策文件25件、常务会议21次,采用图解、音视频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78篇、常务会议解读54篇,回应网站民声连线135条。制定“政府开放月”活动方案,指导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16场政府开放活动,进一步强化政民互动。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优化接收登记、协查办理、答复告知等办件流程。2022年全区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同比增长44%。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安置、土地征收、区域规划等相关信息。
(三)持续提升信息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拟公开文件的审核。严格要求各部门拟制文件时提供公开属性建议,没有明确公开属性或未说明不予公开理由的均予以退文。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全面性。三是通过“钢城区政府文件发布平台”集中公开规范性文件、区政府文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及部门文件等,明确发文机构、文号、成文日期、有效性等要素,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定期清理更新制度,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
(四)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优化调整分类分级设置及栏目结构,建设16个专题页面,将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等重要信息进行专栏展示。二是季度通报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平台互动性。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建设“政府公报”专栏,按季度发布公报,并进一步优化公报检索功能,同时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纸质版公报赠阅点,并公开开放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等,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捷度。
(五)持续抓好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制定钢城区学习培训计划,加大经费投入,组织开展区级政务公开培训2次,指导部门内部积极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机构建设,强化督导考核,大数据管理科和信息科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制定《2022年济南市钢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推动各部门单位履职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25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89 | ||
行政强制 | 3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81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2 | 1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钢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全面,部分信息未按要求进行月度或季度更新;二是个别政策文件解读不够深入,解读形式不够多样,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于推进政府工作的促进作用,主要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明确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的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内容,对公开任务进行细化分工,推动各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如将之前单纯以文字形式公开常务会议的模式转变成以图文回放、图片解读等形式进行公开,创新公开形式内容。
下一步,我区将不断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严格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的原则,指导文件起草单位对政策文件进行专家、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的解读。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特别是对于新平台的操作使用、依申请公开办理、政策解读等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学习培训,及时发布工作提醒,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三是积极挖掘政务公开工作的先进做法和创新实绩,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调动各部门单位积极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提高政务公开宣传稿件的报送质量。四是加大对公开标准的分析和解读,提升公开信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同时及时进行存在问题的分析与整改,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钢城区人民政府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提升规范性实用性。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开展解读,认真履行好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综合利用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民声连线、微信公众号、信访投诉等渠道,对涉及本区本部门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快速反应。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一是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2022年区人大机关交由区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共135件。其中,城市规划建设方面42件,占31%;民生方面22件,占16%;经济发展方面25件,占19%;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方面9件,占6%;教育卫生方面24件,占18%;农业农村方面13件,占10%。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落实。目前135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发布。
二是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区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围绕全区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提案。提案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共收到提案126件,经审查立案119件。其中,经济发展方面提案25件,占立案总数的21%;城乡建设方面提案24件,占20.2%;科教文卫方面提案39件,占32.8%;社会法治方面提案12件,占10.1%;生态环境方面提案9件,占7.5%;其他方面提案10件,占8.4%。截至目前,119件提案已全部办复,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发布。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为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街道主动求变,积极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召开“民情分析会”、“午餐协商会”等形式,拓宽了公开渠道,打破了群众对政府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准确的尴尬局面,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由“书面化”、“扁平化”到“形象化”、“立体化”的转变。二是升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新专区界面设置简洁、栏目层次分明、重点领域突出,给群众带来了更好的操作体验感。三是制定“政府开放月”活动方案,指导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冬小麦播种农业技术与农业机械推广”、“法律服务开放日”、“疫情防控开放日”等16场政府开放活动,进一步打通了政府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四是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完善奖励问责机制,及时跟进、及时通报,对于考评排名靠后的单位,由区政府分管领导通知对其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五)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字号:
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区将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ngcheng.gov.cn)对本报告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邮政编码:271100,电话:768836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济南市钢城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规定,制定《钢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全区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有效落实。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共计4000余条,涵盖各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会议信息、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栏目信息,增强信息规范发布、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性流程,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涉及房屋征收补偿、老旧小区改造、市场监管等方面,其中,予以公开12件,因属于内部事务信息不予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平台,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实现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二是注重日常工作规范标准。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主体,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优化设置,开设政府公报、建议提案、新媒体矩阵、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等专题平台,全面提升信息公开专栏的集约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了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于一体的政务公开新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单位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专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二是指导培训。建立钢城区政务公开工作群,加强工作沟通交流。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及时传达省市新要求,提升人员队伍业务能力,先后2次组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议。三是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年度考核,制定《钢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完善量化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增强各部门、各街道(功能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确保工作责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50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16 | ||
行政强制 | 2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93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1 | 0 | 0 | 0 | 0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7 | 1 | 0 | 0 | 0 | 0 | 1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2 | 0 | 1 | 0 | 3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区政务公开水平、意识、能力明显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部分具体事项的信息格式有待统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下一步,我区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努力创新工作实践,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加强全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找准工作短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全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继续做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试点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为抓手,探索编制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同时,针对同类信息不同部门公开标准不一的问题,进一步探讨确定统一格式,避免多部门信息格式混乱问题。
三是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根据第三方评估监测,督促各单位将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强化监督考核,对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等行为,予以扣分并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一是人大建议办理情况。区人大机关交由区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共86件。其中,道路交通方面23件,占26%;教育卫生方面20件,占23%;城市规划建设方面17件,占20%;民生方面12件,占14%;农业农村方面6件,占7%;经济发展方面4件,占5%;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方面4件占5%。目前86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55件,占承办总数的64%;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22件,占承办总数的26%;因目前条件限制需留待以后解决或参考的有9件,占承办总数的10%。
二是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共收到政协提案84件。其中,经济建设方面29件,占34.5%;城市建设与治理方面22件,占26.2%;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21件,占25%;民生方面10件,占11.9%;生态环境保护2件,占,2.4%。目前84件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被采纳56件,占总承办量的66.7%;被采纳或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26件,占承办总数的31%;因目前条件限制需留待以后解决或参考的有2件,占承办总数的2.3%。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等。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1.加快问题整改。根据济南市政府办公厅5-6、7-8、9-10月份分期、分类开展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项督查评估的要求,及时调度各相关单位认真自查整改,对重大决策预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到位。2.加快补齐短板。针对比较薄弱的政策解读方面,在7月5日组织召开政策解读方式培训会议,着重讲解了文字解读、图文解读、媒体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音视频解读等政策解读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能力。3.优化栏目设置。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设了标准规范化专题26个领域、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公务员考录等6个专题栏目,优化整改了双随机一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公报等5个专题栏目,提高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规范性。
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字号:
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我区将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ngcheng.gov.cn)对本报告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邮政编码:271100,电话:7688360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济南市钢城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密切干群关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突破口和载体,不断完善制度,强化流程再造,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508条。其中部门动态510条,街镇动态170条,通知公告178条,重点领域865条,其他785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规定,对全区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完善,使公开内容更加详细充实。
1.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发布和解读要求,在区门户网站设置“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展示规范性文件及备案清理信息。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设置“政府机构”栏目,细分为区政府领导、区政府工作机构,集中发布区政府领导分工和区行政机关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维护更新相关内容。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信息。主动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信息,增强区域规划、宏观经济和产业发展引导。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设置“统计信息”栏目,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主要经济指标简讯以及统计法规政策等信息,充分发挥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集中发布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查阅。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集中发布区各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办事指南,包括依据、办理流程等内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双信息公开,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加强抽查结果公开。
7.财政预算、决算和审计信息。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动区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政府债务限额等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持续做好审计信息公开,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信息。主动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内容包括本区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名称、收费部门、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和批准文号等。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信息。严格做好本区政府集中采购以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公开采购公告、招标公告等信息。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信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征收土地、质量安全监督等内容,对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依法公开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集中公开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竣工信息、质量安全监督、项目法人单位项目等信息。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推进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加大扶贫政策、措施、成效、专项资金、产业项目等信息公开力度。在教育方面,发布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解读,通过招生考试、教育督导、学生管理等栏目栏,分类展示相关工作实施情况。深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在促进就业方面,集中公开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公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等信息,提供精准帮扶服务。做好教育、文化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推进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发布相关信息,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防控能力。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公开本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强监管力度,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监察与执法信息、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监督检查信息,对建设项目环保评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情况随时公开。关于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监督结果公开透明度,及时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信息等监督检查信息,切实消除公众疑虑。关于食品药品,公布餐饮监督抽检信息、每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样信息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公示表。
14. 公务员招录等信息。公开公务员招生简章,包括招考报名条件、报考程序、考试内容、时间、地点、职位、名额等详细信息,并公示拟录用、录用人员名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性流程,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予以公开7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主体,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依法不予公开的事项、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原则上所有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都进行公开。二是及时做好政府会议公开。对两会、常务会等重要会议,及时对社会进行公开,并通过微信、网络、新闻媒体等途径做好全面解读。
(四)平台、机构和人员建设情况。
1.加强平台建设。坚持以政府网站为主,现场查阅点、新闻发布会为辅,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平台。一是结合省市网站工作规定,对钢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进行及时规范调整,增加完善区级主动公开目录,各街道、各部门设立主动公开子目录,各级各部门信息管理员根据栏目设置、任务分工,做好信息维护,确保公开质量。二是设立政务公开便民查询点。按照实用、直观、群众易于理解的要求,在区档案馆设立政务公开便民查询点,各级各部门定期报送最新政务公开资料档案,方便群众现场查阅相关信息,及时更换公开内容,保证信息真实有效。三是利用新闻网络进行公开。推进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做到快速反应,确保在回应质疑、澄清事实、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不失声、不缺位。四是利用行政审批平台进行公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内放置办事指南和明白纸,对审批服务事项的内容、依据、程序、条件等进行公开,通过简练化、通俗化、明白化方式大大方便群众办事。
2、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各级各部门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专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3.加强队伍建设。重新梳理钢城区部门单位、街道的政务公开联络员,建立了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建立钢城区政务公开工作群,加强工作沟通交流。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及时传达省市新要求,提升人员队伍业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通过“区长公开电话”、各街道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对问题及时处理。二是通过明察暗访形式,对各街道、部门单位、行政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调查评议,对企业和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进行批评整改。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对消极应付、弄虚作假事例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四是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五是通过审计部门对政府各部门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时公开审计结果。六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钢城区2020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增强各街道、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89 | 0 | 617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13 | 0 | 13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807 | 0 | 488 | |
行政强制 | 114 | 0 | 1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4 | 减7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1 | 20.4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20年收到行政复议1件,比2019年减少12件。收到行政诉讼0件,比2019年减少9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对照国家、省、市标准,群众期盼和先进区县,仍然有一定差距。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单位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只是一味被动应付。二是公开意识不够,个别单位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主动公开的自觉性不强。三是公开形式单一,政策解读大多为文字解读,没有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方式丰富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其结果作为评判部门工作的重要指标。要求各单位、街道不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不按要求公开、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依申请公开不及时回复等行为,在考核评分中扣分,并予以通报。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政务公开政策性强,影响大,涉及部门单位多,公开内容广。要求各单位、街道要深入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多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把政务公开作为本职工作,主动抓,积极抓,认真抓,主要领导亲自抓。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调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做好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系统性强,不是哪个部门单打独斗就能完成的,各责任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强化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加强沟通配合,特别是由多个部门负责的工作,责任部门一定要配合牵头部门完成任务,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一是人大建议办理情况。区人大机关交由区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共73件,其中,道路交通方面28件,占38%;民生方面13件,占18%;经济发展方面15件,占20%;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方面9件占12%;城市规划建设方面6件,占8%;教育卫生方面9件,占11%;农业农村方面4件,占5%。目前73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52件,占承办总数的71%,被采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18件,占承办总数的25%,暂时难以解决的有3件,占承办总数的4%。
二是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共收到提案103件,经审查立案99件,截至12月底已全部办复。其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19件,占立案总数的19.2%;城市建设与治理方面提案27件,占27.3%;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提案24件,占24.2%;社会法治方面提案29件,占29.3%。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等。
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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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要求,由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邮政编码:271100,电话:6967026)。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文末下载。
一、总体情况
钢城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共计6639条;收到依申请公开11条,按规定进行公开8条;收到行政复议13件,收到行政诉讼9件。
(一)主动公开情况。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共计6639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规定,对全区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完善,使公开内容更加详细充实。
1.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发布和解读要求,在区门户网站设置“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展示规范性文件及备案清理信息。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设置“政府机构”栏目,细分为区政府领导、区政府工作机构,集中发布区政府领导分工和区行政机关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维护更新相关内容。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信息。主动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信息,增强区域规划、宏观经济和产业发展引导。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设置“统计信息”栏目,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主要经济指标简讯以及统计法规政策等信息,充分发挥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集中发布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查阅。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共发布各类信息共计500余条。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集中发布区各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办事指南,包括依据、办理流程等内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双信息公开,发布信息100余条,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加强抽查结果公开。
7.财政预算、决算和审计信息。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动区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政府债务限额等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持续做好审计信息公开,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信息。主动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内容包括本区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名称、收费部门、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和批准文号等。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信息。严格做好本区政府集中采购以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公开采购公告、招标公告等信息。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信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发布信息153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征收土地、质量安全监督等内容,对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依法公开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集中公开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竣工信息、质量安全监督、项目法人单位项目等信息。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推进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加大扶贫政策、措施、成效、专项资金、产业项目等信息公开力度。在教育方面,发布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解读,通过招生考试、教育督导、学生管理等栏目栏,分类展示相关工作实施情况。深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在促进就业方面,集中公开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公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等信息,提供精准帮扶服务。做好教育、文化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推进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发布相关信息,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防控能力。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公开本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强监管力度,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监察与执法信息、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监督检查信息,对建设项目环保评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情况随时公开。关于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监督结果公开透明度,及时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信息等监督检查信息,切实消除公众疑虑。关于食品药品,公布餐饮监督抽检信息、每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样信息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公示表。
14.公务员招录等信息。公开公务员招生简章,包括招考报名条件、报考程序、考试内容、时间、地点、职位、名额等详细信息,并公示拟录用、录用人员名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性流程,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1条,按规定进行公开8条。
依申请情况统计
予以公开占比72.7%
无法提供占比:27.3%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规范栏目和公开信息。重新梳理栏目,规范公开信息。2019年11月,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统一调整。多次对接南京大汉集团,明确省市政务公开考核标准,就栏目调整事项进行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栏目调整。根据市级要求,认真梳理、整合相关栏目内容,在做到栏目完整的同时,又注意避免信息交叉重叠,力求做到“栏目完整,条理清晰”。根据新调整的目录,将所有政务公开栏目重新梳理,按照各自职责确定好相关责任部门,确保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力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建立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等制度。
(四)平台、机构和人员建设情况。
1.加强平台建设。坚持以政府网站为主,现场查阅点、新闻发布会为辅,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平台。一是结合省市网站工作规定和区划调整要求,重新设计改版了钢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务公开页面进行规范调整,设置了扶贫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发展规划、统计信息、政策法规、执行和落实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区级主动公开目录,各镇街、各部门设立主动公开子目录,各级各部门信息管理员根据栏目设置、任务分工,做好信息维护,确保公开质量。新版区政府网站于6月14日上线运行。二是在区档案馆设立政务公开便民查询点,各级各部门定期报送最新政务公开资料档案,方便群众现场查阅相关信息。三是推进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做到快速反应,确保在回应质疑、澄清事实、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不失声、不缺位。四是积极依靠网站,开展政民互动,对重大事项主动征求公众意见建议。
2.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各级各部门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专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3.加强队伍建设。重新梳理了钢城区所有部门的政务公开联络员,建立了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建立钢城区政务公开工作群,方便工作的交流和开展。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及时传达省市新要求,提升人员队伍业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健全公开制度。健全基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制度,以制度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加强新闻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建设,分别建立钢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重要政策解读、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等制度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考核项目,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定期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做到政务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设置“建议提案”栏目,分设“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三个子栏目,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共计5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89 | - | 465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13 | - | 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807 | - | 292 | |
行政强制 | 114 | -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8 | 4.2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8 | 4 | 1 | 0 | 13 | 0 | 4 | 1 | 0 | 5 | 2 | 1 | 1 | 0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区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方面工作还须进一步改进。主要问题表现在:部分镇街、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单位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速度迟缓;部分栏目设置相对落后,无法及时满足等。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强化通报督查、督办、整改、约谈等问责机制,对存在的栏目不更新、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逐一梳理反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标准建设。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规定,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三是加强载体建设。落实《全国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调整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情况,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规定各级各部门在相关栏目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更加方便公众获取有关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开设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群众呼声。
四是加强培训指导。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技术保障、人员培训等多方面入手,研究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将政务公开、网站维护等工作纳入培训科目,利用会议、专题培训等形式,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知识的培训,充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根据国家、省市政府深化“五公开”相关工作规定,组织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五公开”内容,着力推进决策预公开、改革落实、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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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钢城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 年,钢城区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莱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为指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公开数量明显增加、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钢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信息,及时回应重大舆情和热点问题。2016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信息660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畅通信息公开的申请渠道,严格落实《莱芜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制度(试行)》(莱政办发[2015]10号),指导全区各行政机关对依法受理的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同时明确法律救济渠道,确保程序合法、内容全面、格式规范。2016年,全区各行政机关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16年,全区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全区未收到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的行政诉讼。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推进权力运行公开情况。一是对社会关注的重大决策进行预公开。如政府工作报告,决策前在区政府网站公布征集意见公告,通过区长公开电话、政府在线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根据公众意见调整、完善报告内容并对群众进行反馈。二是议定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如钢城区2016年为民办10件实事确立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了公开。三是重大决策落实措施公开。在区政府网站公布2016年钢城区政府工作报告、莱芜市钢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四是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情况公开。公开《钢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听证会公告、区环保局公示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及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五是经济社会政策公开。梳理促进创就业政策、各类政策解读文件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二)推进管理服务公开情况。一是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在区政府网站公布目录和清单并根据动态调整情况及时更新。二是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公布各行政机关权力事项编码、排污费征收情况等。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钢城区网上政务大厅于2016年10月试运行,实现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在网上政务大厅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和服务指南并提供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结果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便民查询”专栏,集中公示违章查询、公共交通、水电煤气、住房公积金等百姓热点关注的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居民办事、企业经营等相关公共服务政策信息,明确各类办事程序和具体要求,方便社会公众办事。(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预决算信息公开。2016年4月份公开了区级和各部门预算。公开了《关于莱芜市钢城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二是扶贫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扶贫工作信息”专栏,公开精准扶贫政策、扶贫举措、贫困户认定退出办法等信息,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公开贫困村档案手册、行业帮扶方案、精准扶贫措施等,落实扶贫公告公示制度。三是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就业发展规划、政策文件、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享受范围、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就业服务事项办理指南等信息。定期举办“春风行动”、再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招商引资用工“一对一”等专项活动,面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帮助就业。四是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棚户区改造政策、改造项目信息及进展情况。及时在村政务公开栏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制定、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五是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环境保护”栏目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能见度以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实时和历史监测数据,每日发布空气质量预报,细化空气质量预报内容,包括空气质量级别、空气质量状况、首要污染物、对健康影响情况及建议等。六是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中小学校“全面改薄”工作进展、初中小学招生意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办法等信息。各医疗机构均在各自网站设立“院务公开”专栏并及时更新医疗器械采购等相关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350余条、食品药品抽检信息22次、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14条、食品药品消费警示信息26条,发布了2015年度食品安全状况白皮书、全区2015年食品安全抽检分析报告。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2016年,全区教育、医疗卫生、供气、供热、道路运输、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事业单位,均纳入了政务公开体系。在“钢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公共服务”专栏,加强了社会管理、公用事业、公共交通、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信息的集中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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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莱芜市钢城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办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及《莱芜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钢城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莱芜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运作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依申请公开领导小组,将具体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位领导、单位及具体人员身上。同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及领导分工的调整,不定期地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落实各镇(街道)、功能区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为推进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制度保障。制定了《莱芜市钢城区政府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莱芜市钢城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通过制度的落实,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认真抓好材料报送工作。坚持严格信息发布流程,区政府办公室和区信息中心共同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等工作,杜绝了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的发布,确保网上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归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阅读。
(三)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业务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同时,通过开展培训班等形式,对各镇(街道)、功能区和各部门的业务人员开展了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全新设计了网站页面和栏目,改版后的网站页面更加突出钢城特色,信息发布更加全面及时,政民互动更加畅通,公共服务更加便捷,网站的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升级完善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新梳理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加了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功能,在信息公开专栏首页增设了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将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重点领域设置在网站醒目位置,并链接了各责任部门的门户网站。
(五)加强督促检查。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同时,及时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意见,并要求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科技政府信息,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科技政府信息,切实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据统计,2015年共公开各类信息332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方面
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所有保留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及填写范例等办事指南信息以及区直部门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对审批事项进行动态和集中管理,及时公布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清单。在政务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了《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调整区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等文件。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
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认真落实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区级47家预算单位公布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和公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进一步加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专项资金定期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保障专项资金决策科学、安排公平、使用高效。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
一是推进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信息,及时公开《关于组织开展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二是是深化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
(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
加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5份。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
一是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方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设置了劳动就业、人事招聘、网上办事大厅等专栏以及人事考试网、人事人才网,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有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及时发布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今年以来,共公开各类信息37条,发布各类求职、招聘信息500余条。公开了《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等文件。二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
(六)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面
一是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了《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4份。二是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三是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四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
(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方面
及时公开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主动公布食品药品抽检结果、食品企业“红黑榜”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集中报道各类监管动态,公开案件查处情况、公众消费温馨提醒等信息。重点公开《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钢城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等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区认真接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5年,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次,并在法定时限内妥善答复申请人。
(二)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把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作为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前提,从抓好具体行政行为的每一个环节入手,制定了较为系统、完善的制度、规则和办法来规范执法行为。行政复议方面,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7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原行政决定4件,复议申请人中止复议1件,终止复议案件2件。行政应诉方面,全区共发生一审行政案件26件,同比上升27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5年,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如主动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强等等。2016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改进: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等学习培训,规范文件审批和发送程序,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高效,符合规则,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科技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三是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严格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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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2014年钢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年钢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对照国办发〔2014〕12号文件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由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财政局等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利用多种手段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以现代方法和传统方法相结合,突显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地位。同时,将政府实事工程纳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当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民互动,方便群众办事和查询政府信息,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拓展了信息公开范围。按照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的科学性。根据机构调整及时更新了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行政机关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是加强宣传和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各镇(街)、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保护企业、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多次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开办讲座和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区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及信息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教育,并积极通过互联网工作群、电话积极沟通、指导,显著提高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2014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67条,主要分三大类,一是区政府本级信息,主要类包括区政府领导分工与机构职能、区政府规章、区政府文件、区政府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等;二是镇级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领导分工、政府重大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三是政府部门信息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了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4年,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项,全部受理完成。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特别是新增部门,工作还不够主动积极;部分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分类把握不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与上级要求、公众需求还有一些差距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使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促使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特色化、完整化,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主动寻求上级领导的指导,围绕完善信息公开主平台,进一步健全公开栏目,推进区政府网站和下属机关网站建设,畅通网上互动渠道,完善网上办事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府信息和公共服务。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会议,通过现场操作、讲解说明、印发资料等形式,强化对业务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主动联系督导,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各公开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的日常检查,通过网上随机抽查、系统后台抽查等形式,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督查结果向全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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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2013年钢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帮助下,钢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便民、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运行正常。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专业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要求各相关单位必须安排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文字功底、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同志担任信息通讯员,确保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全区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2名,设立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共查阅点等渠道方便公众查询,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运行正常。
二是优化服务平台,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把政府网站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充分发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水平。 下发《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保证全年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及时和完整。以季度考核与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检查、汇总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与维护等情况,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主要涉及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类的信息包括教育卫生专项规划等区域发展规划以及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本部门业务类信息内容涉及区域经济、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事业、社区建设、社会保障、政府服务、人事任免和政府重要会议等方面,具体包括经济运行、城市管理和老旧小区改造、教卫文体工作,就业和帮困救助以及社区建设等情况,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单位2013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按时答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与上级要求相比,钢城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公开信息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申请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等。 2014年,我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二是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宣传,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认真组织各单位信息员参加各类形式的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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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鼎力支持下,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和提高,开创了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主动公开意识增强、公开内容重点突出的良好工作局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201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2012年,我区及时调整了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保有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抓好我区政府信息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区始终遵循依法依规,按章办事的原则,不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目标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拓宽公开渠道。我区结合实际,采取公开栏、政府网站、电视台、公告、会议、文件材料等多形式地进行公开。同时设立区长信箱和依申请公开入口,解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有关问题。此外,我区还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政府有关文件、领导活动,办事指南等。
(四)强化督查督办。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区政府办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务公开基础较好、进步快、重视高的单位,树立为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在工作中进展缓慢、搞形式主义、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切实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钢城区人民政府2012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92条。其中:政府网站1182条,政府公报8条,政务信息296条,区电视台1379条,政务公开栏128条。
2、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36229人次。
3、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296239人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年度内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年度内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要求,把重点信息发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中之重,将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招投标、医疗卫生及食品安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安排抓好落实,并结合部门实际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公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范围比较窄。政府信息一定程度上还局限于在区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公开的平台相对较少。
二是重视程度不够高。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人员变动频繁,导致有些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范围也还不够广泛,对信息的报送和把握不够精准。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今年,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加快对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更新,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人民群众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增补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标准文书样本。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四是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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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钢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公布钢城区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我区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实施的情况,2011年初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明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确保《条例》顺利实施,我区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区政府办具体牵头负责组织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场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区、乡镇场同步推开。区级负责区直部门及各乡镇场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一是区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按规范编制,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三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各公开义务人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区级机关明确了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它职能处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条例》的实施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我区2011年共组织举办培训班1次,共有60余人参与了此次培训学习。同时,各公开义务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墙报和互联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重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子网站加强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包括当年公开数量、累计公开数量及增长率)2011年公开数量363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1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它信息、公开指南等10大方面内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区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进行公开。2011年,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1465条,政府公报发布信息32条,到四个公开查阅点共有306人次进行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区政府按照《条例》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已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钢城区人民政府信息规定》规定,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萍乡市人民政府信息规定》规定,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公开义务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不少公开义务人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没有计划。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各政府机关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同时,不少公开义务人的至今仍未确定专门机构,人员不落实或不稳定。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的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区,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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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钢城区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2010年,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行政推进力度,创新公开工作举措,加强公开考核督查,圆满的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强化和完善领导机制。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区委、区政府及时充实和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办具体牵头负责组织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镇区、各相关部门也分别调整了相应工作机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区、镇、部门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在全区形成了上下合力推进、部门各负其责,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推进格局。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要求,区政府专题研究讨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钢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相关制度和办法,内容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核、发布协调、公开公示、听证、考核、督查、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制度。区政府办公室根据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文件,为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我区结合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所需,以规范政府从政行为为核心,以为民、便民服务为宗旨,突出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的提高。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区政府在年初专门下发了通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制度等作了明确。区本级政府着重公开内容包含:政府(办)文件、重要会议、重点工作、规划、报告、人事任免、应急管理、统计数据等。政府部门重点公开内容包含: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等。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在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民生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的同时,我区各公开单位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台帐和审核发布制度,制定完善了工作流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府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布。
三是积极推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今年我区加大对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场所的投入,努力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营造开放、便利、优美的环境。截止2010年底,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场所共接待现场查询189人次、电话查询12人次,提供政府信息1239件,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
(三)强化检查考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
为能更加有效、及时和规范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了考核办法,实行单项百分考核,主要检查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和规范制度建设情况,同时也为年底综合考评做一个明确的规范性指导。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尚需进一步提高。少数单位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它提高到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法定义务这一高度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单位工作时紧时松,少数单位在信息生成20工作日内没有按信息公开的时限上传,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强。三是信息公开管理不规范。信息分类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不准确、不细致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信息公开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1年,我们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按照市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努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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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钢城区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山东省、莱芜市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钢城区人民政府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钢城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领导、落实措施,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向纵深发展,在组织机构建设、工作机制建设、载体建设、监督保障建设、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依法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钢城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体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和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建立了长期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及时反应的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二)公开信息更新完善情况。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钢城区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八大类政府信息:机构信息、政府决策、工作信息、承诺事项、法规公文及其他应当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的事项。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适时更新,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在第一时间得到保证,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工作机制建设情况。2009年,各乡镇和部门均已明确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四)载体建设情况。在区政府网首页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公众申请办理各类事务和获取咨询意见。在各单位主页设置有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业务工作、工作动态等一级栏目,凡属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按政府信息公开格式索引号、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在网站上公开。
(五)监督保障建设情况。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经常性、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各政府部门和乡(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及时督促检查,及时查找差距,增强各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钢城区组织召开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通报了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全面部署下一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区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4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动态、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九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区人民政府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区人民政府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区人民政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创新实践的工作。总体上,本年度我区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应当公开的信息没有完全、及时公开;三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四是平台建设,网上信息检索和互动功能上还需进一步完善;五是信息公开交流培训工作力度不够,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2010年我区将加强自查自纠并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不断拓展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注重工作人员培训,重点加强电子政务和网络操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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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钢城区按照莱芜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区政府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办负责指导推进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区政府先后派有关人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室举办的《条例》培训会。
2.开展集中培训。区政府办连续举办二期培训班,对全区30余个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
3.广泛讲解《条例》。区政府办信息科组织人员同志分赴区直有关单位和部分乡镇讲解《条例》,并邀请有关专家给区直有关单位和乡镇做《条例》辅导报告。并多次召开全体动员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布置。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2.强化指导督查。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分赴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去政府网站动态公布各单位最新进展情况。各乡镇、区直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严把审核关,为杜绝公开信息及文件中有涉密现象,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了国家和省贯彻《条例》等两个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印发钢城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建立了信息发布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了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共4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机构”、“人事信息”、“政府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会议”、“重大建设项目”等共11个子栏目。全区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开通了信息公开子网站,搭建起全区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
2.建设信息查阅场所。区档案局、区图书馆按照《条例》要求,将在办事大厅内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六、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场宣传。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活动期间,60个区直单位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现场接待群众咨询20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0份。
2.加强经验交流。区政府办通过编发专题简报、开设网上专栏、加大监督表扬激励措施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区共开通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38个,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3009条,其中,区政府区直各单位开通子网站26个,占区政府各单位总数的70%,发布信息2150条,占全区发布总量的71%;各乡镇政府开通子网站12个,占总数的28.5%,发布信息851条,占总量的15%。在工作中,我区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积极向市政府网站报送工作动态等信息,主动和各区交流经验及学习。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
二是有部分单位公开信息质量不高、时效性不强。
三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公开形式不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09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
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尽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拓展公开形式,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审查保密、考核评估、督促检查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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