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等相关要求,编制跟踪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委托资质单位已完成艾山经济产业园起步区2024年度环境空气、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底泥、环境噪声的跟踪监测并向社会公开。如需监测数据,请联系。
联系单位:艾山街道经济发展服务办公室
电话:0531- 75879356
鲁公安网备:371202020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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