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人才政策20条
发布日期:2023-09-26 10:56 信息来源: 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高层次人才攀登行动

1.“一事一议扶持。聚焦精品钢、高端装备制造、装配式建筑、现代物流、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对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顶尖人才和团队,根据产业发展、项目效益、贡献程度,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综合资助。

2.人才工程配套扶持。对我区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级人才工程、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海右翘楚”顶尖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省外专双百计划、省重点扶持区域急需紧缺人才、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海右名家”领军人才、市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等进行配套,创业类人才1:1迭加奖励,创新类人才1:0.5迭加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本土人才项目支持科技人才及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参加省市双创大赛等,注册落地并到位资金的,根据人才层次、产业发展、研发投入等情况,经评审择优给予创新10万元-50万元、创业2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可以免费入驻区科创中心办公或给予连续3年办公用房补贴。参加人才工程现场答辩、双创大赛路演的,给予最高3000元差旅补贴。

4.鼓励重点企业引才。对全区重点产业领域内企业,柔性引进济南市认定的ABC类及同等层次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补贴;实质引进济南市认定的BCD类及同等层次人才,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贴,A类人才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补贴。企业从域外引进新动能发展所需要的工程师、工业设计师等技术研发人员,签订3年以上合同每引进1名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分别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20万元补贴,同年度同一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对推荐优秀人才参加国家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工程评审并进入最终答辩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5.鼓励社会化力量引才。中介机构、社会组织、个人,推荐人才到钢城创新创业,被认定为济南市ABCD类人才的,一次性给予6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选聘高水平招才大使,结合目标绩效完成情况,每年给予最高5万元工作经费。

二、青年人才集聚行动

6.博士专项引才。在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进站的全职博士后人员,给予每人8000/月的生活补贴,最长补贴24个月;博士后出站后到钢城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创业的,给予最高40万元补贴。对新到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以参加当地社保为准)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连续3年给予5000/月的生活和租房补贴。对已在我区就业博士研究生进行全过程培养,给予最高10万元课题经费支持,每年组织一次专题培训、一次带薪休假、一次免费体检

7.青年人才生活扶持。毕业5年之内到我区企业、驻地医院、学校、科研院所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以参加当地社保为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全球TOP200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连续3年给予2000/月的生活和租房补贴,属于全区重点产业的再给予500元补贴;毕业5年之内到区企业、驻地医院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以参加当地社保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连续3年给予1000/月的生活和租房补贴,属于全区重点产业的再给予500元补贴。

8.青年人才创业就业扶持。开展创业梦想 点亮青春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对获奖人员给予5000-3万元奖励。对青年人才个人创业,提供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小微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毕业1年内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面试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给予最高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挥青年驿站作用,对到我区求职青年提供2-7天免费住宿、就业指导、城市融入等服务。

9.青年人才实习实践支持。对与我区签订实习(培训)合作基地协议的高校院所,组织学生到我区参加企业实习实践的,在企业支付实习工资基础上,分别给予每人500/月实习实践生活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10.鼓励企业引进青年人才。企业当年度每招聘1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全球TOP200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5000元奖励,每个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当年度新招聘大中专毕业生50人、3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补贴。对当年度招聘5名以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企事业单位(不含中介机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小微创业企业,按照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三、技能人才拔尖行动

11.加大技能人才培育。对组织职工参加培训并新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资格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人、1000/人、2000/人、3000/人、5000/人的经费补贴。

12.搭建技能人才平台。鼓励建设企业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特色首席技师工作站,每年给予15万元、10万元建设补贴,管理期3年。对自主培养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技能大奖奖牌和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培养单位10万元、3万元、2万元经费补贴。开展全员创新竞赛、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对获奖人员给予2000-1万元奖励。

四、急需紧缺人才突破行动

13.鼓励引进专业型人才。对重点企业从域外(含山钢集团)引进年收入40万元(税前)以上且担任企业中高层职务的经营管理人员,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每个职位给予5万元补贴,同年度同一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对从域外引进法律、金融、规划、环保、人力资源、商贸物流等领域高级管理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每个职位给予5万元补贴,同年度同一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

14.企地人才交流。建立企地人才交流平台,山钢集团离岗、内退人员中到区内企业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劳务(聘用)协议的,对高级工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1000/月的生活补贴,对技师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2000/月的生活补贴,补贴1年。

15.引进名师名医名家。引进教育专家、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模范教师,工作5年以上,根据人才层次给予20万元-50万元生活补贴。引进域外名医(包括医疗卫生、科研、教学等领域)到我区医疗机构工作,牵头组建重点科室,工作3年以上,根据人才层次给予10万元-40万元生活补贴。重点支持艺术名家工作室打造、文艺名家引进、青年文艺人才培养等项目,最高支持资金20万元。

五、高能级平台提升行动

16.创新人才平台扶持。鼓励企业和街道功能区在一线城市设立人才工作站,开展人才飞地建设,建立人才创新园区、海外人才联络站、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等,与高校院所共建产业研究院等平台载体,经认定招才引智效果突出的,给予10-20万元建设经费补贴,可根据成效连续补贴3年。对影响和贡献较大的,一事一议给予扶持。

17.重大引才活动扶持。区内重点企业、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力资本企业、中介机构等开展高端人才科技论坛、高层次钢城人才行、创新创业大赛等引才活动,根据展会影响力及规模,对承办方活动经费中会务费、场地租赁费、专家费等费用给予50%补贴,单次活动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补贴

六、人才生态环境优化行动

18.科技副职、科技副总挂职。从高校、科研院所、市国有企业等单位选派科技人才,挂任街道(功能区)副职和区内重点企业副总,服务地方发展。挂职期间,每月给予科技副职、科技副总2000元生活和交通补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工作奖励;市派及以上科技副职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工作奖励,挂职时间1年。

19.人才专员服务。设立人才服务窗口,建立人才服务专员队伍,从组织、发改、科技、工信、人社等部门单位和街道(功能区)选派部分干部兼任,吸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行业重点企业等人力资源负责人参与,做好人才宣传、统计、服务工作,给予一定工作经费。

20.人才居住保障。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在钢城购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企业新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TOP200海外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且在钢城购房的,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企业新引进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符合条件且在钢城购房的,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加强人才公寓建设,扩大人才公寓入住范围,对济南市分类认定的ABCD类人才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企业、医疗卫生机构、教育系统新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TOP200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等急需紧缺人才,可免费入住,入住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企业新引进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大专毕业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等,可按优惠政策入住。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人员可同时享受生活补贴、人才公寓政策。

本政策措施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由各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审核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咨询电话:区   委   人   才   办  0531-76897158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1-7587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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