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零售业行业纳统工作,郅书记一直高度重视,多次询问汶水路市场、樱花园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如何纳统问题,并安排统计局进行多方调研,打破制约涉农市场主体纳统的各类瓶颈,实现应统尽统,壮大我区经济总量,特别是零售业的发展规模。为此区统计局与省、市两级反复对接,并认真学习了潍坊市花卉、蔬菜市场升规纳统经验做法,形成了我区涉农市场主体纳统工作的初步意见。现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涉农市场主体纳统的依据及经验做法
1.首先和大家学习一下《山东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批发零售领域分散市场主体升规纳统工作的通知》(鲁统字【2021】71号文件)的相关文件精神。
2.简要介绍一下潍坊市花卉市场升规纳统创新经验做法。
二、关于涉农市场主体纳统条件
涉农市场主体主要是从事批发业和零售业的商品交易市场、电商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大个体。根据省统计局71号文件和潍坊经验,需要的条件是:
1.必须独立核算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法人单位,且符合国家统计制度;
2.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独立报送统计报表;
3.必须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必须有完整会计账目,会计账目不能全面反映真实经营情况的,必须要有统计台账、业务量清单、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辅助材料支撑,做到数出有据。
5.拟纳统单位重点做好培育市场销售主体、组建注册公司、建立会计账目、健全统计台账、做好数据收集服务。
三、我区涉农市场主体纳统工作的方向
综合分析,我区涉农市场主体的情况,按照有一定规模基础、有特色优势的原则,区统计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了摸排,并按街道列出了初步工作重点,以便大家方向明确,目标明确。(详见下表)
批发零售领域涉农市场主体初步摸底情况表
单位 | 项目名称 | 分布区域 | 占地面积 (亩) | 产量 (吨) | 销售收入 (万元) | 现有市场数 (个) | 现有一定规模的 市场主体 |
艾山 | 莲藕 | 古墩村 清泥沟村 | 50 | 150 | 150 | 2 | 九龙山莲藕合作社 |
蔬菜 | 西施加峪 | 100 | 297 | 237.6 | 62 | 润弘合作社 宝骏农牧合作社 泽农果蔬合作社 | |
中草药 | 九龙药谷 | 3133 | 800 | 1100 | 29 | 汇民中草药合作社 凤梧百草园合作社 润弘合作社 | |
金谷小米 | 高峪村 | 800 | 180 | 200 | 1 | 金谷种植合作社 | |
蔬果 肉类 | 汶水路市场 | 5700平米 | 100个 摊位 | 4000 | |||
颜庄 | 蔬菜 莲藕 | 下北港村 | 100 | 300 | 240 | 53 | 老家菜园子家庭农场 润阳莲藕合作社 莲盛农业机械合作社 春苑果蔬种植合作社 东当峪农产品合作社 |
杂粮 蔬菜 | 柳桥峪 | 300 | 500 | 400 | 1 | 峪发合作社 | |
菌菇 | 西当峪 | 1 | 10 | 6 | 1 | 西当峪农产品合作社 | |
金坠子梨 | 埠东 | 500 | 50 | 30 | 3 | 老山寨果品合作社 金埠林果合作社 金坠子梨农业合作社 | |
汶源 | 黄金蜜桃 | 霞峰村 通香峪村 金水河村 台子村等 | 9000 | 10400 | 4160 | 16 | 南通香峪运利家庭农场 |
樱桃 | 黄花峪 茄子峪 | 810 | 1620 | 3240 | 7 | ||
蔬果 肉类 | 樱花园市场 | 7600平米 | 120个 摊位 | 7000 | |||
里辛 | 蔬菜 | 前朱山村 后朱山村 黄金篮村 石头湾村 | 360 | 500 | 400 | 57 | 天成果蔬合作社 康源蔬菜合作社 双泉山果蔬合作社 |
单位 | 项目名称 | 分布区域 | 占地面积 (亩) | 产量 (吨) | 销售收入 (万元) | 现有市场数 (个) | 现有一定规模的 市场主体 |
辛庄 | 花卉 | 瑞冠花木 | 占地90亩 大棚48亩 | 3000 | 33 | 瑞冠花木 乔店兰玫园 | |
蔬菜 | 芦城村 北王家庄村 | 600 | 2433 | 946 | 125 | 沃垠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力达种植合作社 | |
菊花 | 徐家店村 | 50 | 7.5 | 70 | 1 | 金盘龙果蔬合作社 | |
景松 | 铁车社区 | 5500 | 8000 | 62 | 景观松协会 利融园林合作社 新景苗木合作社 山艺苗木合作社 亿顺苗木种植合作社 | ||
中药材 | 蔡甸村 徐家店 岔道村 吕家峪 上下三山 南宝台村 | 2000 | 500 | 700 | 55 | 新景苗木合作社 万丰园林苗木合作社 | |
棋山 | 蔬菜 瓜果 | 涝洼村 棋山观村 | 290 | 151 | 159 | 16 | 七道沟果蔬种植合作社 |
艾草 | 三岔河村 | 3000 | 3500 | 1500 | 1 | 艾草中草药合作社 棋山人家合作社 | |
景松 | 桃峪村 南宝台村 团圆坡村 北泉村 | 280 | 735 | 8 | 星杰苗木合作社 景海园林合作社 |
注:以上纳统方向是区统计局经多方调研,根据钢城涉农市场主体的规模、特色、成长性等方面初步确定的。需要说明的是:(1)项目可能不全,如果行业部门、街道有好项目可以随时补充;(2)有些项目归类可能不完善,行业部门、街道可以进一步优化、细化、完善;(3)有的项目可能规模较小,暂时达不到纳统标准,但这类特色农业比较明显,有很大成长空间,需要加大扶持培育力度,以争取尽快成长,达规纳统。
四、需要解决的问题
1.统计数据不好汇总的问题。由于大部分涉农市场主体不具备完整的会计账目,统计数据汇总是个难题,需要各部门、街道帮助市场主体做好相关经营数据的搜集、整理、汇总工作,形成一套完整的统计台账、业务流水,做到数出有据,既保证纳统数据充分,又能应对国家统计执法检查。
2.市场主体意愿不强的问题。按照国家统计法的规定,达到纳统标准的市场主体必须依法向统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但这类分散市场主体纳统属于可纳可不纳的范围,而且市场主体普遍对纳统意愿不强,甚至存在抵触心理,担心增加企业负担和泄露经营状况,需要各部门、街道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3.纳统后数据上报的问题。纳统成功仅仅是第一步,后续的统计数据上报工作才是纳统的初衷,是拉动我区零售业总量、服务业占比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后期统计数据上报上,特别是如何保证其经营的正常,确保纳统后的能够为本地区做出经济贡献,避免出现下拉行业数据的问题出现。
4.市场主体存在顾虑的问题。一是增加统计报表负担;二是增加税收负担问题,涉农市场主体通过注册多家合作社、享受农业优惠政策等多种方式减少税收。
五、下一步具体推进措施
(一)以街道为主体,全面梳理涉农市场主体清单。会后,各街道按照前面表格中提到的涉农市场主体进行逐一摸排、核实市场主体经营状况,根据涉农市场主体纳统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对符合纳统条件的及时准备相关纳统材料。对达不到纳统标准的,探索以现有较大规模的企业为代表整合区域内的相关行业市场主体形成规模效应,建立企业会计制度和统计台账,定期整理汇总相关统计数据,做好统计台账,达到纳统标准及时入库纳统。还未注册公司或者没有形成规模的零散经营户,按照纳统标准,注册成立法人单位,完善规范各类账目,为纳统做好准备。今后新发展的项目参照上述模式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二)部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涉农市场主体纳统。建议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蔬菜、杂粮、莲藕、菌菇、艾草、中草药等设施农业和高效农业的相关企业培育和入库纳统工作。如果某一类农产品的收入规模在一个街道内达不到纳统标准,可以尝试将这一类农产品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整合,由农业农村局或者街道具体负责操作实施。由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共同做好黄金蜜桃、樱桃、景松、花卉等林业方面的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入库纳统工作。收入达不到纳统标准的参照上述方法执行。由城市管理局牵头做好汶水路市场、樱花园市场的管理工作,规范经营方式,鼓励注册企业统一管理,力争成立限上零售企业,入库纳统。由商务局牵头做好从事批发零售领域的涉农市场主体的统筹调度、督导工作,对各街道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统计局全力配合各部门、街道做好升规纳统的指导、培训工作,当好参谋,搞好服务。
(三)研究相关政策,扶持涉农市场主体发展。建议由商务局牵头参照《商贸6条》的鼓励政策,研究制定涉农市场主体扶持发展政策,充分调动涉农市场主体纳统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针对纳统后数据报送难的问题,研究明确的扶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消除企业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