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济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济烟法〔2023〕2号)第二十条 “市场单元零售点规划数量、间距标准每年通过济南市各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各区烟草专卖局公示栏予以公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布时间和频次。”的规定,钢城区烟草专卖局对钢城区市场单元划分及市场单元零售点规划数量进行适当调整。现将《钢城区烟草专卖局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明细表》(2025年)进行公示。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2023年12月29日公示的《钢城区烟草专卖局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明细表》同时废止。
附件:《钢城区烟草专卖局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明细表》(2025年)
钢城区烟草专卖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