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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钢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1203K21349522D/2022-4076095
劳动就业
钢城政办字〔2022〕5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2-04-08
2022-04-08
有效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钢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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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钢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钢城政办字〔2022〕5号


各街道(功能区)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济南市钢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市级,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钢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战略和扩大就业容量的工作部署,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促进人民群众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为导向,紧紧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促进城乡就业困难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系统理念。结合现实需求,整合资源优势,抓好顶层设计,着眼全局,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形成“系统化”“链条化”工作合力。

2.坚持精准施策。细化工作措施,注重按需设岗,在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方面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精细化服务,做到靶向不偏、焦点不散,实施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

3.坚持效果导向。注重工作实际,坚持效率公平结合,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任务目标,实现“岗位设置因地制宜、人员安置规范合理”。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在全区创设不低于366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创设不低于30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创设不低于660个。

(二)年度计划。2022年、2023年每年分别安排公益性岗位1220个,2024年、2025年每年分别安排公益性岗位610个,每年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位约占80%、城镇公益性岗位约占20%。全区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按照市级当年度统一下达开发计划进行适时调整,在不低于市下达年度计划的前提下,各街道(功能区)可适当增加岗位规模。2022年各街道(功能区)岗位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

三、组织实施

(一)安置对象。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在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在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岗位设置。总体上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5大类型,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各街道(功能区)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本辖区的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各相关部门单位有特殊岗位需求的,可要求各街道(功能区)在计划指标内合理单独设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岗位待遇。

1.补贴标准。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工作时间和性质,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补贴,有条件的可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另行发放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月发放。

2.补贴期限。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具体以上级文件为准),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3.保险保障。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区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资金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4.有效衔接。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档。公益性岗位人员独生子女补贴等仍按原渠道申领。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上岗。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补贴办理流程的通知》(济就字〔2022〕3号)执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街道、功能区负责)

(五)人员管理。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系统,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对人员基本信息和岗位安置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日常需求,确保需开设岗位及时开设、需安置人员及时安置、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资金保障

加强资金统筹,进一步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性质的资金,要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所需资金扣除上级补助后,按现行就业补助资金分担比例承担。鼓励多方筹集资金,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济南市钢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级抓统筹、区县总负责、镇(街道)抓落实、村(社区)参与管理”的工作责任机制,优化政策供给,强化资金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舆论宣传,形成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劳动致富深入人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夯实工作责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工作,残联、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制定、人员认定、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筹集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源,做好所涉及岗位的职责明晰、待遇保障等工作。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组织实施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就业督导的重要内容,要强化对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岗位设置、人员管理的督导监管,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济南市钢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各街道(功能区)岗位计划分配表

          2.济南市钢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济南市钢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各街道(功能区)岗位计划分配表(2022年)


各街道

(功能区)

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数量(单位:个)

总数

城镇公益性岗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

艾山街道

270

50

220

颜庄街道

238

40

198

汶源街道

160

50

110

里辛街道

245

40

205

辛庄街道

192

20

172

区南部新城

建设服务中心

57

10

47

区棋山国家

森林公园

发展服务中心

58

10

48

合 计

1220

220

1000

附件2


济南市钢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轶锋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任维水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陈红梅  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

亓桂孝  区民政局副局长

高龙峰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闫振国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李  明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伟  区大数据中心(智慧钢城建设推进中心)党组成员、正科级

魏曹建  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正处级干部

朱渊哲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正处级干部

李绍河  艾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田君芳  颜庄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王志强  汶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孟召伟  里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吴增亮  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辛庄街道党工委委员(挂职)

孙英虎  区南部新城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负责人

刘树军  区棋山国家森林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区大汶河国家湿地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党委委员、正科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任维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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