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
字号:
大 中 小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
钢城政发〔2019〕4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棋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大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办公室,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空气污染,有效改善我区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简称:禁烧区)。现将全区禁烧区区域范围通告如下:
1.主城区:东至东外环路,北至黄羊山大街,西至莱钢货运铁路线,南至汶河南大街。
2.各镇(街道)、功能区:
(1)艾山街道:东至汶源界;北至黄羊山大街;西至磁莱铁路;南至汶河北大街。
(2)颜庄镇:东至汶河沿河西路;北至农业银行路口;西至颜庄中学西侧建材路;南至205国道颜庄桥。
(3)汶源街道:东至东外环;北至韩莱路;西至艾山界;南至汶河南大街。
(4)钢城经济开发区(里辛街道):东至里辛中桥;北至鸣翔大街;西至颜庄界;南至里辛桥;新兴路:南至茶乡园,北至双元大街。
(5)辛庄镇:东至大辛庄村委会;北至福佰超市;西至盘龙河;南至辛庄河。
(6)高新技术开发区:东至汶源界;北至艾山界;西至205国道;南至南外环。
(7)棋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至草齐线;北至济青南线;西至莱钢大道;南至韩莱路及仙人桥、涝洼村沿街店铺外。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在划定的“禁烧区”范围内从事露天烧烤活动。望广大市民和经营业户自觉遵守,凡违反规定的,将由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本公告自2019年4月20日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4月20日。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