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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钢城区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1203K21349522D-A/2025-6684940
财政
钢城政字〔2025〕5号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5-09-17
2025-09-17
有效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钢城区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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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钢城区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钢城政字〔2025〕5号


各街道(功能区)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钢城区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钢城区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系统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4〕16号)及《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好2026年市级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25〕18号)有关要求,结合钢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打破基数加增长的传统预算编制方式,建立以零为基点、以财力为基础、以绩效为依据的预算分配机制和管理体系,实现有限财政资源与有效政府目标相匹配,切实增强财政资源统筹效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助力钢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编制2026年预算起,部署开展零基预算改革,争取用2-3年时间,建立完善相关改革制度体系,财政科学管理理念基本形成,零基预算实现全面贯通,基层财政运行更加平稳有序。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支出政策管理。

1.清理现有支出政策。全面梳理存量支出事项,扎实开展支出政策清理,对于政策到期或已无必要实施的,坚决予以取消。原则上3年以上支出政策全部取消,确需继续执行的,参照新增支出政策,重新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削减支出分析,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执行。未按规定开展评估的不得安排预算。

2.建立“清单”分类编制。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作为必保支出单独核定,其他支出“清单化”编制支出预算。

⑴城市运行清单。主要是保障城市功能运转事项。

⑵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主要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支出。

⑶部门一般性支出清单。主要是各部门履职需要必须安排的支出任务。

3.加强政策任务整合。优先用好上级已出台的支出政策,上级已出台的,原则上区级不再出台配套或叠加政策。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管理分散的任务加大整合力度,凡属“小、散、乱”以及目标不明显的,坚决不安排预算。政策任务涉及多部门安排支出的,统一由政策任务主管部门牵头管理。

(二)改革预算编审方式。

4.建立分级排序机制。各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各方面因素,将项目按照“ABC”分类,每一类中再按照重要性、成熟度排序。

⑴“A级”:国家和省、市、区统一规定,或通过其他正式决策程序,有明确具体支出项目、资金规模,需要本级安排资金保障的政策任务。

⑵“B级”:国家和省、市、区统一规定,或通过其他正式决策程序,但没有明确规定本级投入规模的政策任务。

⑶“C级”:与部门职责相匹配,符合部门工作计划规划、事业发展需要的任务。

5.健全预算编审机制。各部门要对申请项目的合法性、必要性以及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负责,财政部门逐项审核部门提报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对于设立依据不充分、资金申请不科学的,财政部门直接予以剔除或调整。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削减支出影响分析,做实实际需要,控制边际成本。各部门不得申请没有具体内容的“切块”预算,谋划支出事项不得与财政收支总量、增幅或生产总值层层挂钩。

6.加强预算限额管理。财政部门要将“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支出作为财力保障底线,统筹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和超长期国债等各类资金,尽力拓展可用财力规模,作为预算安排的上限。上限与底线之间的财力空间,作为可用财力限额。在财力限额内,对项目进行分类分级保障。

(三)深化配套措施改革。

7.健全支出标准体系。预算编制应详细列明资金测算过程,注明所采用的具体标准。以上级支出标准为上限,结合实际持续完善区级支出标准体系,作为零基预算的重要支撑。已有标准的项目支出,严格按标准编制;暂无标准的,结合实际需要、同类支出开支水平、项目评审结果和审计反映问题等情况,提出暂定标准,条件成熟后上升为正式标准。2025年,支出标准体系覆盖面达到50%,2026年达到80%,2027年,建立起基本完整的支出标准体系。

8.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评价端口前移,深入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新增支出项目及到期申请延续的项目,应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未开展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一律不得纳入预算安排。除“三保”及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外,原则上其他支出项目均需开展反向成本效益分析,按照项目预算资金的70%,出具《削减支出影响分析报告》,无《削减支出影响分析报告》的不予纳入预算。

9.加强财政数字化建设。全面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推进预算编制全流程线上实施。加强信息共享,整合外部信息,提高人员支出、基本民生支出等自动化编制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审核准确率,切实增强预算管理能力。

(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10.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严禁违规坐收坐支,不得随意扩大或隐瞒收入,未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融资、超长期国债等资金,对符合上述资金投向的项目,优先通过上述资金解决。非财政拨款资金可以满足支出需要时,原则上不得申请财政拨款。

11.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建立部门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资金来源实行穿透式审核,除中央和省、市明确规定可以保留使用的外,将违规从零余额账户转入资金、超期结转财政拨款、项目结余资金、无需再清算的暂收款项、无法识别来源的资金,以及经人大、审计、财政等监督检查认定应上缴财政等资金予以清收,统筹用于相关领域。

12.提高预算执行质量。配合零基预算财力限额管理,固化“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的首要顺序。严格执行国库资金“四保”专户制度,“四保”预算优先安排,支出优先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巩固民生支出政策“第一清单”位置,确保民生改善更加稳固、更可持续。

(五)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13.加强一般性支出管控。压减区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严格履行会议费、培训费审批程序,实行年度计划管理,严控数量、时间、规模,鼓励采取线上方式组织。严格实行“三公”经费限额管理,区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总量只减不增。从严审批因公出国(境)活动,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车辆报废更新,据实节俭安排车辆运行经费,不得违规长期租车,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严明公务接待纪律,严格执行接待经费管理规定。

14.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根据发展现状和财政可承受能力,按照“ABC”顺序及财力限额情况安排政府性投资项目,坚决取消超出实际需要的项目,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因资金不足导致的“半拉子”工程。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管理,不得违规私自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严禁“先施工、后招标”,加强控制价审核管理,未经审核的不得组织招投标或政府采购。

15.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定限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得将应由部门直接履职的事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不得将人员招(聘)用和劳务派遣用工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变相用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需求管理,购买主体要合理确定购买服务需求,不得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零基预算改革工作,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零基预算改革工作作为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零基预算改革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认真开展解读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

(二)加强协同配合。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配齐配强零基预算改革的工作力量,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各部门要凝聚改革共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形成改革合力,推进零基预算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三)提升改革质效。财政部门及时跟进调度,定期研判评估改革效果,抓好成果运用,构建“改革有目标、实施有监督、效果有评价、结果有运用”的管理闭环,不断提升改革系统性、整体性,推动改革任务见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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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1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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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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