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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钢城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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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钢城政办字〔2022〕16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2-11-18
2022-11-18
有效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钢城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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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钢城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钢城政办字〔2022〕16号


各街道(功能区)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济南市钢城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钢城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方案(2022-2025年)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为推动新业态发展,激发各类创业创新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打造创业创新良好生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抢抓强省会战略机遇期,着力打造“东强”新引擎,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立足新发展阶段,按照“1364”工作思路,打造“东强”战略智造先导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引领区、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会经济圈“鲁中会客厅”,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美丽钢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县域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强化科技与县域经济的有效衔接,打通从科技强、产业强到经济社会发展强的通道。促进金融与“双创”深度融合,赋能创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依托科研机构、科技型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新兴科技服务业态,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探索构建创业要素集聚化、创业载体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创业活动持续化、创业资源开放化的生态体系,打造区域特色“双创”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能力。

1.打造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建设,到“十四五”末,各类“双创”载体平台超过100家。发挥“科创中国”供需双方直接对接网络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全区企业、金融机构等组织通过平台反映需求、获取资源、寻求合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协,各街道、功能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2.发展创业创新区域平台。积极探索创业创新体制机制、服务模式等新模式新方法。打造服务科技创新的融资体系、服务创新创业的投融资高地、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到“十四五”末,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持续增强,科创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科创金融资源要素市场更加完善,覆盖科技创新全周期的金融生态链基本形成,服务创业创新作用发挥明显。(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3.建好重大科创载体平台。依托钢城经济开发区、各类产业集聚区等平台,引导产业集中集聚发展,支持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紧紧围绕全区重点产业提升,按照“一个产业集群、一个科创平台”的思路,重点推进精品钢、电子材料、粉末冶金、汽车零部件等产业的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园区建设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加快构建多产业、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各级研发平台,推动共享共用,建成科创中心,打造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孵化基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

(二)推行“双创+”模式,激发新动能。

4.推行“双创+产业园区”。将产业园区与“双创”结合,在钢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园区搭建共享型“双创”服务平台,建设示范基地、创业创新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汇聚园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等信息资源,开展创业创新活动。通过树立“共享”与“众创”理念,借助“互联网+”等技术工具,增强企业和“创客”的互动性和共建的实时性,提高园区公共资源的共享程度。支持园区建设技能实训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研发检测平台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创新创业资源。〔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街道、功能区〕

5.推行“双创+骨干企业”。通过企业成立的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载体,将管理架构由层级型组织转向平台型组织,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供应链、技术研发等部门变为公共服务平台,为内部员工创业创新提供公共服务,形成独具特色的骨干企业带动员工“双创”的新模式。支持骨干企业与高校、协会、联盟、重点企业共同举办创业创新活动和“揭榜挂帅”等技术需求专项对接活动,开放重点龙头企业创新资源、场景应用及供应链市场,面向合作机构发布创新需求,推动产学研联合发展和技术成果商业化落地。〔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创业创新环境。

6.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持续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供给,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尽审,探索创新独立公平竞争审查模式,推动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围绕重点领域,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反垄断监督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深化“一网通办”“一链办理”,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环节、零成本、半天办结。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方案,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托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落实优惠政策集中推送机制,实行标签化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应用电子证照,逐步实现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8.提高科技服务供给质量。聚焦科技成果“供给端”“吸纳端”,提供一站式、生态化全流程服务,打通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科技成果向企业输出通道。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资助其向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服务机构购买用于创新发展的管理咨询、研发、中试、检验检测、创业辅导、投资融资等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9.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秉持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理念,对双创主体和管理主体在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创业工作中出现探索性失误,但已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未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的,经过相应的决策程序,可免除相关责任,不作负面评价。突出正向激励导向,完善双创工作容错纠错程序,形成“容错申请、调查启动、调查核实、组织认定”的全链式工作流程,畅通容错免责渠道。(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

10.加强创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调整资助和奖励政策,全面取消对商标、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科学设定高质量发展指标,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聚焦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需求,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恶意侵权、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侵权假冒多发的电商、展会、驰名商标、涉农地理标志等重点领域和区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持续开展“蓝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依法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和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优化财政政策,强化创业创新扶持。

11.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根据创业创新需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强化资金预算执行,组织协调预算绩效管理。扶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开展创业创新活动,扶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等优质创客广泛开展创业活动,在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等方面适当给予支持,减轻创业创新负担。〔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落实普惠性税收措施。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13.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采购单位改进采购计划编制和项目预留管理,增强政策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效果。加大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把政府采购与支持创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相关部门单位)

(五)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

14.创新科创金融服务模式。优化金融辅导和管家服务,及时将有意愿的科创企业纳入金融辅导,在符合条件的科技园区、创业创新共同体等开展“金融管家”试点,整合银行、证券、保险、地方金融组织等资源,进一步优化金融辅导体系,每年辅导企业扩容增速达到20%以上,合理化融资需求满足率达到100%。鼓励金融机构将人力资本作为融资授信依据,创新开发“人才贷”等专属信贷产品,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实现人才赋能。〔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15.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深入推进科创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培育。以北交所开市为契机,研究探索对“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支持的方式方法,引导其在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挂牌。定期组织专业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服务活动,帮助对接优质投融资资源。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多渠道发行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等。〔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

(六)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16.大力引育科创人才。聚焦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制定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实施科创人才引进行动,通过设立研发中心、开展高端项目等方式,加强高层次科研人才、中层次技术人员靶向引进、柔性引进。深入推进人才引进计划,针对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面临的技术需求和高端人才匮乏等问题,积极引导、牵线搭桥,为企业和人才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企业与人才紧密合作。对顶尖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在住房政策、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支持,实现精准引才。(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科技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7.强化专业技能人才培训。推进各类领军型技能人才选拔项目实施,鼓励各行各业广泛开展技能大赛。加快建设优质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培养、集聚能够解决企业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的高水平技能人才。深入推进“金蓝领工匠”集聚计划,探索技术移民、人才飞地等柔性引才方式,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引育力度。积极参与济南市“金蓝领”培训项目,每年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培养的企业职工不少于80人。加快产教融合型学徒制培训,到2025年,全区培养企业新型学徒职工不少于400名。“十四五”期间,争取每年创业培训100人以上,争取每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42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00人。(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局、区总工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18.完善人才培育和激励评价方式。每年分期分批开展科技创业创新政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孵化载体运营管理人员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能力和孵化服务效率。建立健全人才动态评价及结果应用体系,完善人才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协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加强“双创”文化建设,打造蓬勃“双创”生态。

19.搞好“双创”政策宣讲。举办“双创”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创业创新相关扶持及优惠政策,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开展“双创”政策宣传,对创业补贴、创业融资等系列优惠政策进行解读。通过电视、网络等多媒体手段,宣传创业创新相关政策,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让现有的“双创”主体增强信心、用好政策,让潜在的“双创”主体有榜样学习、有经验借鉴,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协,各街道、功能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20.开展多样“双创”活动。举办“双创”活动周、创业大赛等创业创新活动,不断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热情。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创新巾帼行动,鼓励妇女创业创新。(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及活动参与单位)

21.打造“双创”品牌。大力弘扬“善于创新,勇于创业”的“双创”精神,构建“创新引领、尊重知识、追求卓越、人才为重”的“双创”文化氛围,树立坚韧不拔的企业家形象,形成“尊重创业精神、宽容创业失败”的宽松创业环境,激发大众的创业创新热情。(责任单位:区“双创”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建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发展改革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税务局、区科协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统筹全区创业创新工作,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创业创新工作加快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协调、联络、调度等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协等相关部门单位〕

(二)加强政策联动。在分类梳理我区支持创业创新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完善创业创新全流程支持政策体系,及时更新出台支持“双创”“人才新政”等政策措施,从创业创新培训、场地租金补贴、中介服务外包费用补助等方面给予支持,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和门槛。〔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协等相关单位〕

(三)加强督导落实。进一步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协同合作,分阶段、分目标推进工作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双创”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的短板,解决痛点堵点问题,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双创”工作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协等相关单位〕

 

附件:1.济南市钢城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任务分工表

          2.济南市钢城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1


济南市钢城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主要内容

具体措施

时间要求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能力。

1

(1)打造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建设,到“十四五”末,各类“双创”载体平台超过100家。

“十四五”末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街道、功能区

2

发挥“科创中国”供需双方直接对接网络服务平台作用,鼓励企业、金融机构等组织通过平台反映需求、获取资源、寻求合作。

2023年年底

区科协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

3

(2)发展创业创新区域平台。

积极探索创业创新体制机制、服务模式等新模式新方法。打造服务科技创新的融资体系、服务创新创业的投融资高地、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持续增强,科创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科创金融资源要素市场更加完善,覆盖科技创新全周期的金融生态链基本形成,服务创业创新作用发挥明显。

2025年年底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4

(3)建好重大科创载体平台。

依托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平台,引导产业集中集聚发展,支持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紧紧围绕全区重点产业提升,按照“一个产业集群、一个科创平台”的思路,重点推进精品钢、电子材料、粉末冶金、汽车零部件等产业的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园区建设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加快构建多产业、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各级研发平台,推动共享共用。建成科创中心,打造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孵化基地。

“十四五”末

区科技局

区发展改革局

二、推行“双创+”模式,激发新动能。

5

(4)推行“双创+产业园区”。

将产业园区与“双创”结合,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园区搭建共享型“双创”服务平台,建设示范基地、创业创新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汇聚园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等信息资源,开展创业创新活动。通过树立“共享”与“众创”理念,借助互联网+等技术工具,增强企业和“创客”的互动性和共建的实时性,提高园区公共资源的共享程度。支持园区建设技能实训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研发检测平台等公共技术服务的平台,为企业提供创新创业之源。

长期

各街道、功能区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

(5)推行“双创+骨干企业”。

通过企业成立的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载体,将管理架构由层级型组织转向平台型组织,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供应链、技术研发等部门变为公共服务平台,为内部员工创新创业提供公共服务,形成独树一帜的骨干企业带动员工“双创”的新模式。

长期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

支持骨干企业与高校、协会、联盟、重点企业共同举办创业创新活动和“揭榜挂帅”等技术需求专项对接活动,开放重点龙头企业创新资源、场景应用及供应链市场,面向合作机构发布创新需求,推动产学研联合发展,推动技术成果商业化落地。

长期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创业创新环境。

8

(6)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持续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供给,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

长期

区市场监管局


9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尽审,探索创新独立公平竞争审查模式,推动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

长期

区市场监管局


10

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围绕重点领域,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反垄断监督执法力度。

长期

区市场监管局


11

(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深化“一网通办”“一链办理”,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环节、零成本、半天办结。

长期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12

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方案,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长期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

依托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落实优惠政策集中推送机制,实行标签化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应用电子证照,逐步实现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

长期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4

(8)提高科技服务供给质量。

聚焦科技成果“供给端”“吸纳端”,提供一站式、生态化全流程服务,打通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科技成果向企业输出通道。

长期

区科技局


15

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资助其向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服务机构购买用于创新发展的管理咨询、研发、中试、检验检测、创业辅导、投资融资等专业服务。

长期

区科技局


16

(9)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

秉持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理念,对双创主体和管理主体在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创业工作中出现探索性失误,但已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未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的,经过相应的决策程序,可免除相关责任,不作负面评价。

长期

相关部门单位


17

(9)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

突出正向激励导向,完善双创工作容错纠错程序,形成“容错申请、调查启动、调查核实、组织认定”全链式工作流程,畅通容错免责渠道。

长期

相关部门单位


18

(10)加强创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

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调整资助和奖励政策,全面取消对商标、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科学设定高质量发展指标,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聚焦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需求,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恶意侵权、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侵权假冒多发的电商、展会、驰名商标、涉农地理标志等重点领域和区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持续开展“蓝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依法推动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和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

长期

区市场监管局


四、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创新扶持。

19

(11)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

根据创业创新需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强化资金预算执行,组织协调预算绩效管理。

长期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

扶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开展创业创新活动,扶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等优质创客广泛开展创业活动,在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等方面适当给予支持,减轻创业创新负担。

长期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1

(12)落实普惠性税收措施。

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长期

区税务局


22

(13)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

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采购单位改进采购计划编制和项目预留管理,增强政策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效果。加大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把政府采购与支持创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长期

区财政局

各相关部门单位

五、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

23

(14)创新科创金融服务模式。

优化金融辅导和管家服务,及时将有意愿的科创企业纳入金融辅导,在符合条件的科技园区、创业创新共同体等开展“金融管家”试点,整合银行、证券、保险、地方金融组织等资源,进一步优化金融辅导体系,将有意向接受辅导的科创企业全部纳入金融辅导体系,每年辅导企业扩容增速达到20%以上,合理化融资需求满足率达到100%。

2023年年底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区发展改革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24

鼓励金融机构将人力资本作为融资授信依据,创新开发“人才贷”等专属信贷产品,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实现人才赋能。

2024年年底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区发展改革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25

(15)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

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深入推进科创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培育。以北交所开市为契机,研究探索对“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支持,引导其在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挂牌。

2026年年底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

26

定期组织专业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服务活动,帮助对接优质投融资资源。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多渠道发行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等。

2026年年底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区发展改革局

六、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27

(16)大力引育科创人才。

深入推进《“汶源英才”工程20条政策措施》,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对顶尖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在住房政策、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支持,实现精准引才。

长期

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8

深入推进“金蓝领工匠”集聚计划,鼓励引进专业型人才,探索技术移民、人才飞地等柔性引才方式,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引育力度。

长期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9

推进各类领军型技能人才选拔项目实施,鼓励各行各业广泛开展技能大赛。加快建设优质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培养、集聚能够解决企业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的高水平技能人才。

长期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

30

(17)强化专业技能人才培训。

积极参与“金蓝领”培训项目,每年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培养的企业职工不少于80人。

长期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

31

加快产教融合型学徒制培训,全区培养企业新型学徒职工不少于400名。

“十四五”末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

32

每年创业培训100人以上,每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42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00人。

“十四五”末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

33

(18)完善人才培育和激励评价方式。

开展大学生创业创新讲座、培训,协调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工作。

长期

区教育和体育局


34

每年分期分批组织全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运营管理人员,开展科技创业创新政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载体运营管理人员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能力和孵化服务效率。

长期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5

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实现企业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

2023年年底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6

建立健全人才动态评价及结果应用体系,完善人才奖励、政策性退出和失信惩戒机制。

“十四五”末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加强“双创”文化建设,打造蓬勃“双创”生态。

37

(19)搞好“双创”政策宣讲。

举办“双创”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创业创新相关扶持及优惠政策,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开展“双创”政策宣传,对创业补贴、创业融资等系列优惠政策进行解读。

长期

区发展改革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协

各街道、功能区

38

通过电视、网络等多媒体手段,宣传创业创新相关政策,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让现有的“双创”主体增强信心、用好政策,让潜在的“双创”主体有榜样学习、有经验借鉴。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

长期

区发展改革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协

各街道、功能区

39

(20)开展多样“双创”活动。

举办“双创”活动周、创业大赛等创业创新活动,不断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热情。

长期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协

活动参与单位

40

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创新巾帼行动,鼓励妇女创业创新。

长期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农业农村局

41

(21)打造“双创”品牌。

大力弘扬“善于创新,勇于创业”的“双创”精神,构建具有济南特色的“创新引领、尊重知识、追求卓越、人才为重”的“双创”文化氛围,树立坚韧不拔的企业家形象,形成“尊重创业精神、宽容创业失败”的宽松创业环境,激发大众的创业创新热情。

长期

区“双创”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附件2


济南市钢城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要任务、组成人员及工 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双创”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深更实开展,助推全区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建立济南市钢城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任务

(一)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工作,研究和协调《济南市钢城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方案(2022-2025年)》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和评估。

(二)协调、督促各部门完善或出台针对性激励政策措施,推进示范基地、孵化器等载体先行先试,加快创新创业资源集聚。

(三)梳理总结经验成果,加大创新创业宣传力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区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区科协、区发展改革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机制

(一)调度机制。每月调度一次“双创”工作开展情况, 由召集人单位统一组织,各成员单位总结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需要统筹解决的问题等,由召集人单位汇总。

(二)例会机制。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经与召集人协商同意后,确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

(三)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联络员,人员调整时要主动与召集人单位对接反馈,重要工作情况信息要及时通报。召集人单位要做好日常协调和信息收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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