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领导干部解读:钢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葛敬章同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钢城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11371203K21349522D-A/2023-6415939
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3-06-09

领导干部解读:钢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葛敬章同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钢城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c37b43c1d6692a74cad91cdadc3e8b0.jpg

葛敬章,济南市钢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文物保护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区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区文化和旅游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钢城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葛敬章同志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问: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钢城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答:力争到“十四五”末期,实现三个主要目标:一是进一步提升文物依法保护利用水平,优化文物机构队伍,塑造良好的文物安全形势;二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促进文物保护成果惠及群众;三是进一步彰显文物工作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初步实现全区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请谈一谈区文化和旅游局将采取哪些举措以保障此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

答:《实施方案》从明确责任分工、编制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强化文物安全责任意识、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创新文物资源保护手段、依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强化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强化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创新文物保护发展理念等9大方面具体展开,区文化和旅游局将依据《实施方案》,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强化责任落实等3大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落实落细。

解读机构:济南市钢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具体联系人:李浩

咨询电话:0531-76892378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16625

信息发布总数

581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