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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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是我们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近年来,钢城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食品安全工作也同样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存在着全链条监管权责不清晰、衔接不顺畅等问题。为贯彻上级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我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结合钢城区实际,牵头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实施意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若干措施》等上级部署要求,结合钢城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拟定,征求了17个区直有关单位的意见,报区领导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出台目的
《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打通“农田—生产—流通—餐桌”全环节监管堵点,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从源头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守牢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重要举措
(一)强化源头治理,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严守农用地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实施受污染耕地分类管控,从土地源头阻断污染链条,全力保障农用地安全利用。
二是严把农产品质量关口。聚焦本地特色果蔬、高风险食用农产品,加大巡查频次与抽检力度,确保年度农产品抽检数量达标、质量可控,切实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三是严管畜禽屠宰行业秩序。依法规范畜禽屠宰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畜禽出场检疫查验制度,严防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二)强化流程管控,构建监管体系
一是严把准入关口,规范许可审批。从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小作坊、小餐饮许可准入流程,实行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联合勘验,严把准入关口,杜绝违规发证行为。
二是紧盯关键环节,深化全程管控。督促企业规范对标生产,推进村级标准工坊建设。深化餐饮治理,扩面“透明厨房”,落实餐饮“五净”标准。聚焦散装、保健等重点品类严管严控,保质完成年度抽检,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及“三无”“山寨”食品,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三是健全追溯机制,强化流向监管。依托“山东食链”“鲁牧云”信息化平台,搭建全链条电子溯源体系,实现蔬菜、水果、畜禽肉品从田间生产到市场销售全程可查。
(三)强化部门协同,凝聚监管合力
一是健全审管衔接,压实监管责任。 审批部门发证后一周内将相关信息通报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按期开展发证后首次检查,避免“一发了之”,杜绝“重审批、轻监管”现象。
二是深化执法联动,强化监管效能。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每季度开展联合检查或风险会商,加强行刑衔接,严打使用禁限农兽药、生猪私屠滥宰、制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农产品市场秩序。
五、执行上级政策情况
在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基础上,本实施方案又充分体现了钢城区的地方特色和实际问题导向。一是本地品种和主体更加具体。明确将“汶源蜜桃、汶源大樱桃等特色品种和“韭菜、辣椒、番茄等高风险品种”纳入重点管控对象。肉类监管具体落实到“鑫尧”“安康”两家屠宰场,并明确引导生猪屠宰户入场屠宰,体现了对本地产业结构的精准把握。二是量化指标更加明确。 设定了“每年食用农产品抽检检测量不低于2批次/千人”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全年抽检量不低于3批次/千人”的硬性指标,使监管责任更加可衡量、可考核。
六、解读机构
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科
吕德舜,0531-7697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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