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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部门解读:《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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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5-12-30

部门解读:《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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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当前,我国“三农”领域发生历史性变革,农业新质生产力等新业态涌现,同时面临粮食安全、产业升级等新挑战,传统数据已难以适配需求。2026年是继2016年第三次农普后的法定普查节点,本次普查锚定建设农业强国、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目标,依托数字化技术与跨部门协同机制,通过优化实施模式,既能全面更新“三农”家底数据,也能为“十五五”规划开局与精准施策提供核心支撑。钢城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启动本次普查,旨在为我区精准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学依据。

二、决策依据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山东省政府、济南市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通知。

三、出台目的

本次普查旨在全面、系统、准确地摸清我区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与发展变化,重点反映农业生产条件、粮食与重要农产品供给、农业新业态发展、乡村建设治理和农民生活实际等内容。所得数据将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支撑,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区建设。

四、重要举措

(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普查面向全区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等各类相关主体,涵盖种植、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全领域,内容上既包括传统农业生产基础信息,也重点关注农业新质生产力、乡村发展、农民生活等反映时代特征的情况。

(二)多方联动,协同推进。成立区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重大问题。明确统计、宣传、财政、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职责,形成牵头单位统筹、相关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同时压实街道(功能区)和村(居)委会基层责任,确保普查工作在基层有效落地。

(三)强化保障,稳定队伍。普查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执行分级负担机制,确保设备购置、人员报酬等资金按时足额拨付。通过聘用或商调方式选配普查人员,保障其待遇与岗位稳定。

(四)依法依规,确保质量。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严禁任何形式的造假篡改。同时,积极运用无人机勘测、移动终端采集等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五)广泛动员,营造氛围。统筹宣传资源,依托区级媒体平台和基层网格,采用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普查知识、阐明普查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和农业经营者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五、普查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1)“两员”选聘(2026年5—6月)。按“一普查区一指导员、一普查小区一普查员”配备人员,同步预留5%预备人员应对突发情况。优先选聘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严把选聘关,完善人员档案,明确岗位职责与考核标准,保障人员队伍稳定。

(2)开展分级业务培训(2026年6—7月)。围绕普查表册,系统培训填报规范、指标解读、逻辑校验及数据保密等内容。采用“理论+案例+实操”模式,分层培训指导员、普查员及预备人员,确保全员熟练掌握表册填写、入户技巧和采集规范,严守数据源头质量。

(3)深化宣传动员(2026年6—12月)。构建多渠道宣传体系,通过媒体、宣传栏、村社广播等推送普查知识,结合入户、田间宣讲等解读普查意义与保密要求。精准对接不同普查对象,打消群众顾虑,引导主动配合,营造全员知晓、支持普查的良好氛围。

(4)精准划分普查区及标绘(2026年7—8月)。结合辖区实际,科学划分普查区与小区,明确范围分工,确保边界清晰无重叠遗漏。开展建筑物标绘,精准标注各类建筑位置属性,绘制标准化普查地图,为后续工作提供空间指引。

(5)推进清查摸底(2026年8月—12月)。整合多部门行政记录与名录信息,建立基础数据库。组织人员开展“地毯式”清查,逐户核实普查对象信息,登记基本情况与经营状况。做好数据核对、分类标注及动态更新,建立规范普查底册,确保底数清、数据准。

(6)开展普查登记(2027年1—5月)。由普查员根据名录,使用手持移动终端采集填报农户普查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由街道和村委会有关人员通过数据采集处理系统进行联网填报乡镇和行政村普查表。

(7)事后质量抽查(2027年4—6月)。县级普查机构随机抽选3—5个普查小区,组织人员核查全部已上报农户、农业经营单位数据质量。

(8)普查资料开发与共享(2028年1—12月)根据普查数据结果和部门履行职责的需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相关数据可以依法在有关部门之间共享。

六、与上级政策的异同点

(一)一致性:本次普查严格遵循《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上级法规政策的核心要求,保持“十年一查、尾数逢6年份普查”的制度一致性,标准时点仍设定为普查年度12月31日24时。在组织架构上,延续“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普查工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在核心目标上,始终以摸清“三农”家底、服务政策制定为核心,保持普查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在数据管理上,严格执行依法普查、数据保密、质量管控等要求,与上级政策保持高度契合。

(二)差异性:实行协同机制,创新组织架构。一是成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统计局局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共同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统筹兼顾统计规范性与农业专业性。二是组建联合专班,统计局和农业农村局骨干共同参与,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筑牢普查工作保障。

七、解读机构

济南市钢城区统计局

0531-7587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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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1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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