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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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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4-03-05

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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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制定并公布基准地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政府应当定期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22年5月17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75号),对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和构建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作出部署,同时安排开展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按照工作要求,从2022年开始,我区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75 号);

(2)《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3)《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4)《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 1009-2017);

(5)《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

(6)《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8)《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三、出台目的

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旨在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保证土地权益在经济上的实现,促进正常交易,为全面、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提供依据。

四、主要内容

(一)确定评价范围。本次评价范围调整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在保证集中连片的前提下,按照明显的线状地物、行政界线对评价范围进行调整,确定了城区及街道的评价范围,其中城区评价面积为71.28平方公里,街道评价范围总面积1.21平方公里

(二)更新基准地价。本次钢城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一方面是对城区和各街道土地级别进行调整,另一方面是完成了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各类型基准地价的更新,其中城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为四个级别,工矿仓储用地分为三个级别。

(三)建立基准地价修正体系。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求,制定了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包括使用年期、开发程度、估价期日、容积率及其他因素修正体系,可应用于宗地评估工作。

五、新旧政策差异

在评价范围方面,城区评价范围总面积71.28平方公里,较上轮增加了21.25平方公里;辛庄街道评价范围总面积1.21平方公里,较上轮减少了0.47平方公里,调整后的范围可满足未来三年中心城区土地管理的需求。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钢城区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具体联系人:张延美

咨询电话:0531-7688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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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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