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济南市钢城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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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土地整治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耕地和生态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手段和工作平台,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钢城的重要举措。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统筹做好土地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一体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整理等工作,不断提高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三、出台目的
为了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土地要素供给,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快速度可持续发展。
四、重要举措
钢城区土地整治项目计划分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于2022年立项实施;后期项目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林业规划及河流湖泊岸线规划等关联规划编制调整情况和一期项目实施情况适时启动。在项目实施上,从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吸收公众参与、合理分配收益、扎实做好后期管护四个方面,切实做好工作开展。在保障措施上,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
五、项目概况
钢城区土地整治项目计划分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于2022年立项实施;后期项目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林业规划及河流湖泊岸线规划等关联规划编制调整情况和一期项目实施情况适时启动。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强化土地整治工作保障措施和各部门职责;加强监管,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土地整治责任目标全面落实。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为土地整治工作提供相关支持数据、技术支撑。
三是严格监管考核。要严格按照要求,强化项目监管,定期组织巡查,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确保备案入库的新增耕地面积实,质量优。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1-7587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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