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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钢城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哪些重点内容?
11371203K21349522D-A/2023-6506145
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3-06-09

《关于进一步加强钢城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哪些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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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进文物保护责任分工落实。主要是落实街道(功能区)属地、部门监管、文物管理使用者主体责任,完善责任落实机制,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二是推进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编制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合理调整牟国故城遗址、下古墩墓群等古遗址、古墓葬类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用地。三是推进文物安全责任履行。推进文物保护“四有”和“五纳入”工作,建设全天候监控文物安防监控体系,加强文物保护监管,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长效机制。四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整治,完善周边区域基础服务设施,开展文物保护修缮和“三防”工程,提升文物保护技术手段。五是创新文物资源保护手段。主要是聘请专业团队指导,编写反映钢城文化的特色节目,让文物“活”起来。六是依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倒卖文物等重点风险,坚持专项行动和常态化监管并行,依法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七是强化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探索多元投入和市场化运行机制,逐步引进社会资本,盘活文物潜在市场,促进文物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八是强化文物保护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形成自觉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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