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宣传、综合性文稿起草审核、调查研究、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负责档案收集管理、移交和档案信息化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村(社区)档案工作。负责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会务管理、公务用车和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工作。负责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与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做好衔接。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事项办理工作。 负责人:李春明 电话:0531-75870900 |
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指导落实党的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负责决定或依据授权决定下级党组织成立撤销事项。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负责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发展,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加强与驻区单位党建联建、共建共治。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下级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党建阵地建设。负责开展人才政策宣传、培育引进、服务保障、人才信息化建设以及人才资源统计等工作。负责按权限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任免聘用、岗位管理、专技人员职称申报竞聘、人事手续办理、聘用人员岗位及薪资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教育和服务管理。配合做好党史、地方志及地情文献资料等收集、整理及编撰编修工作。配合做好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经济组织和“两新”组织、楼宇商圈市场等党建工作,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负责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开展理论宣讲、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宣传教育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公民道德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配合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开展舆情处置、引导。 负责人:李 艳 电话:0531-75870963 |
平安法治和信访办公室 |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受理、办理信访事项,配合处置集体上访和其他涉访突发事件等。负责志愿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村务公开工作。负责对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负责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负责提出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意见。负责指导、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负责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负责黄庄、丈八丘、东王庄、历山和城市片区事务性工作和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负责人:杨士庆 电话:0531-75870951 |
经济发展服务办公室 |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配合做好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做好转变经济发展职能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土地调查等工作。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协调本行政区内的统计工作。配合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配合做好油气管道监管工作。配合开展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和传销行为查处。配合做好信用信息归集,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负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财务收支审核工作。负责工资、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负责人:邢苗苗 电话:0531-75870915 |
民生事务办公室 |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推进移风易俗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地名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负责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开展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办理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事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受理、查验审核,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管理、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审核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乡镇殡葬服务站。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依法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巡查、做好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履行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的相关责任。负责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全民健身有关工作,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配合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及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乡村旅游规划,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和发展各类乡村旅游。负责文物保护工作。配合开展“扫黄打非”各项专项行动。负责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工作。配合做好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传染病预防监控、群防群治工作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负责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配合做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负责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配合做好人口政策宣传教育,开展好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宣传红十字精神,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 负责人:王玉娟 电话:0531-75870979 |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组织相关工作。负责城乡居民、企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管理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岗位补贴审核、就业援助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相关工作。负责医疗救助申请和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受理、调查审核。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走访慰问、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做好双拥工作,给予抚恤优待对象精神抚慰。负责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复员军人身份认定初审和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受理审核。 负责人:李 娟 电话:0531-77936161 |
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依法做好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维护各族群众及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负责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负责社会矛盾和纠纷排查化解、风险预警、源头管控工作。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负责反邪教工作,配合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负责扫黑除恶斗争相关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负责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置。负责养犬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社区流动人口管理。负责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做好服务保障;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统一战线工作。配合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安全社区建设。负责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配合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风险防范等工作。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态及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受灾生活救助、自然灾害受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等工作。配合做好消防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好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负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做好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负责人:赵学富 电话:0531-75705510 |
综合行政执法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负责城镇容貌、环境卫生管理。配合做好对商铺和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综合执法工作,根据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负责责令停止、拆除乡镇、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负责责令退回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占用的土地。负责查处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违规建住宅。负责查处损坏村庄、集镇房屋、公共设施及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配合做好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强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做好河道、水库、饮用水源地、大气、噪声、危废固废、土壤、畜禽养殖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配合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实施秸秆禁烧工作,配合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配合做好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审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内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负责对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农村居民个人自建住宅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和服务。负责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配合做好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对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备案,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履职,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负责审核住房保障申请工作。负责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的编制、养护、绿化及相关工作。负责内河交通安全管理。 配合做好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管理。配合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处理土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配合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配合开展非法采矿行为的监管执法,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配合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林长制建设,开展植树造林、护林防火工作。负责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负责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做好产品质量相关工作。负责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配合做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相关监督管理与服务,做好食品摊点备案工作。配合做好食品安全领域监管工作。配合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负责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负责人:高 涛 电话:0531-77930883 |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负责审核批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投放、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做好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负责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负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负责农民负担和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做好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农业机械管理和服务。配合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配合做好农业保险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农药、肥料的监督管理及农药包装、肥料包装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配合做好对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配合做好动植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配合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协助做好供水设施维护。配合做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配合做好渔业养殖与增殖的相关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节约用水以及水生态保护等工作。负责未设立水库管理单位的小型水库安全生产监管。负责组织开展防洪防汛抗旱工作。配合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责河湖长制建设。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村庄改厕工作。负责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的管理。负责对农业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负责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负责村级组织保障资金预算执行监督。负责统一代理村级财务会计的记账和核算工作,对村级财务会计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人:郝发存 电话:0531-779307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