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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
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5-02-21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综合材料起草、综合性调研以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分解、落实环保约束性目标,监督考核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

负责人:郑明培       电话:0531-75879898

财务科



编制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局机关、市局下派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市局下派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高晓燕        电话:0531-75873108



人事党建宣传科




负责机关、市局下派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市局下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机关、市局下派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工会、青年、助残、慈善、群团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负责联系市局派驻纪检组、区纪委监委的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区环境保护宣传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纪念)活动,拍摄环保资料。承担生态环境相关舆情收集整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孙兆富        电话:0531-75879869



法规科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协调、保障及执法业务指导。负责组织起草执法计划,拟订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完善和维护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承担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检查。

负责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性文件的落实并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执法稽查保障和整改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听证等工作,以局的名义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司法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企业投保环责险监督、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执法人员培训、换证等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法制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组织执行各类生态环境标准、技术规范和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科室负责人:吕玉健        电话:0531-77930880


信访舆情科




负责统筹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69环保微信投诉、山东省网上信访受理平台等系统(平台)转办群众信访投诉的登记、转办、督办和报有查无等工作。负责环境信访投诉有奖举报工作。牵头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和答复工作。牵头开展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段明华        电话:0531-758730886


环保督察科



负责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群众信访投诉的登记、转办、督办和报有查无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吴茂星       电话:0531-77930886


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组织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审核、审查和审批工作。牵头推进本单位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

拟订全区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和环境统计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和环保“以奖代补”考核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确认等工作。

组织编制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和审核专项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规划。牵头承担全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 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承担环境 与健康管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组 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国际环境条约的履约工作。按照市局安排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保护事务。

配合建设项目(涉及环评和总量)环境执法检查以及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许  伟        电话:0531-75879887


大气管理科



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大气办、推进“四减四增”等工作。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大气、噪声、光等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开展全区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组织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区域联防联控相关工作。拟订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负责“散乱污”、低空排烟设施、燃煤小锅炉的排查整治、成果巩固及定期调度工作。配合做好建筑工地噪声、餐饮油烟、中高考保障等大气类联合整治行动。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制度和重大政策。承担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

拟订全区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组织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承担全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负责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排污许可涉气执法检查以及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碳排放执法检查以及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自行监测数据的执法检查和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涉机动车执法检查和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涉自然保护地相关执法检查以及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大气强化监督帮扶协调保障、现场检查、交办案件调查及申诉工作;协调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有关工作;协调 “散乱污”企业整治相关工作;承担噪声、铁路沿线大气环境治理相关工作。负责涉及大气类、工业企业废气、工业企业堆场(非固废)、商砼行业、洗沙碎石行业、餐饮油烟、噪声等信访处理工作,承担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执法录入工作,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任务。

科室负责人:王  敏        电话:0531-77936116

水和土壤管理科


拟订全区水生态环境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全区水功能区划,开展水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组织实施废水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监督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监督指导全区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扶贫有关工作。

负责水污染防治相关的执法检查以及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排污许可涉水执法检查以及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检查和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涉及环评和总量)环境执法检查以及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矿井环境检查方面的工作;承担非现场执法、执法监督正面清单方面工作;负责水源地、排水等方面执法检查以及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场)污染防治相关的执法检查以及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的检查以及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涉及工业企业废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畜禽养殖、土壤等信访处理工作。承担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执法录入工作,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任务。

科室负责人:刘会群     电话:0531-75879897

机动车污染防治科


负责机动车污染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 ;开展机动车排污防治和成品油油气回收 、非道路移动源工作的监督管理。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定期开展上路行驶机动车的排气检测工作。定期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停放地机动车排气检测。负责外地拟转入我市的机动车环保审核工作。负责机动车排气检测远程监控及后台抽查等工作。负责涉机动车信访处理工作;配合涉机动车执法检查和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室负责人:齐光福        电话:0531-777930877

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中心钢城分中心


负责科学规划全区环境监管网格,负责本网格日常运行及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和维护工作,对全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做好各类环境问题的巡查、发现及上报,并及时处置三、四级网格发现的问题;指导、监督、考核下级环境保护网格的运行。配合网格员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处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吴  垒        电话:0531-75879877


固废和应急管理科



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以及固 体废物、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按照规定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与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产废信息申报、转移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审批、申报、转移等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修订区级生态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相关部门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工作 、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协调全 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应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

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负责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辐射安全许可证等工作。

负责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危化品)污染防治相关的执法检查以及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排污许可涉废执法检查以及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相关的执法检查以及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清废行动有关工作;负责涉及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新化学物质生产及加工使用、环境应急管理、核与辐射等信访处理工作。承担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执法录入工作,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任务。牵头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工作。

科室负责人:邹  建        电话:0531-75879878

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钢城分中心


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的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规范、制度。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信访监测、环境应急监测、企业自行监测、预警监测和专项监测等。制定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有效联动机制并推动落实。组织对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立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污染源在线监控安装、维护及监管工作。配合涉监测数据的执法检查和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室负责人:刘红艳        电话:0531-75879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