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钢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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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钢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钢城政办字〔2022〕7号
各街道(功能区)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济南市钢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济南市钢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更好满足全区人民体育健身需求,根据《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规定,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钢城区实际,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办人民满意的体育为宗旨,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坚持以改革创新、依法治体、多元互促、提档升级、注重实效为原则,加快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丰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为打造富强、和谐、绿色新钢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群众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融合化和数字化,基本实现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体育健身设施举步可就、体育健身组织充满活力、体育赛事活动丰富多元、科学健身指导专业高效,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带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实现区、街道(功能区)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全覆盖并进一步向基层社区延伸。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更加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更加便利,每千人拥有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到4人以上。
三、重点任务措施
(一)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1.优化体育健身设施布局。制定实施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统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按照科学规划、联动合作、统筹发展、形成集聚的原则,依托我区自然资源、历史遗迹、基础设施和赛事开发等优势,实施“12211”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突出重点工程建设,打造“一中心、两赛道、两基地”即:新建1处全民健身中心(文体中心);建设完善棋山国际骑行赛道及骑行越野赛道。建设完善棋山滑翔伞运动基地和滑雪运动基地。突出村居、社区健身工程,做到“一普及、一提升”即:根据《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推进各类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现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积极响应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努力抓好体育健身设施提升工程,对健身设施数量、档次提升等方面,特别是智能健身器材方面加大投入,让群众切实享受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幸福感。
2.拓展市民体育活动空间。完善高品质的“15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力争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实现城乡健身设施“高质量全覆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商业设施、旧厂房、仓库等转型建设健身休闲设施,充分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空置场所等“金角银边”区域,建设便民利民的健身休闲设施。将体育设施建设融入生态发展,推进山体公园以及沿湖、沿河体育休闲设施优化建设,配套建设“骑行绿道”“健身路径”“健身驿站”等智能健身设施。
3.提高体育健身设施利用率。探索建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应对体育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尤其加强企地联合,充分利用莱钢健身场地设施完善的有利条件,实现部分场地适时的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共享资源。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公共室外健身设施产权单位的管理维护责任。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共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定期巡检维修,确保群众健身安全。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各街道、功能区。以下内容均需各街道、功能区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二)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化管理。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结构、等级结构,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健身俱乐部教练等体育专业人士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坚持质量与数量并重,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认证和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实名挂靠站点制度,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活力,搭建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体育服务的平台,提高指导率和市民满意度。
2.提高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对社区体育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医务人员等人员的健身指导能力培训,向市民传授运动伤害防护、运动康复、运动营养、运动心理等专项化健身技能和业务知识,提高健身指导水平。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开展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科学健身指导,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方便掌握的健身方法,引导市民科学健身。
3.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区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提供标准化体质监测服务,为参与体质监测的市民建立健康档案,加强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升居民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水平。鼓励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常态化,创新达标测验活动组织形式,提高市民参与达标测验活动的积极性。
4.探索社区体育服务配送。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和健身技能培训、赛事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让更多市民掌握科学健身方法,提高健身科学性。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
(三)发展充满活力的体育健身组织
1.健全体育健身组织网络。持续完善区、街道(功能区)体育总会组织,推进体育单项协会、体育活动站点规范化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形成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探索建立体育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奖励力度,扶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到2025年,每万人拥有体育健身组织数量不少于10个。
2.培育基层体育健身组织。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团队等体育健身组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服务。促进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和健身团队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引导和规范网络健身组织、草根健身组织等健康发展。鼓励基层体育健身组织承接符合社区居民健身需求的赛事活动、科学健身指导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3.加强体育健身组织治理。依法履行对体育健身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制。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推动各类体育健身组织权责明确、依法治理。加强体育健身组织治理,完善内部组织架构,提高工作人员能力,使体育健身组织成为全民健身的重要阵地。
4.加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积极拓展社会参与平台,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扶持政策,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大学生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赛事活动
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大力推广普及徒步、登山、球类、棋牌、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健身气功、秧歌等民族民俗传统项目。围绕元旦、5月全民健身月、8月8日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组织好主题健身活动。鼓励各单项体育协会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支持推广拔河、广场舞、登山、跳绳、羽毛球、乒乓球、篮球、踢毽子等民间草根健身活动,推动体育活动向农村、社区延伸。
2.打造精品赛事活动。利用自身的历史、文化、自然优势,精心培育“象棋、围棋、骑游、垂钓、航空”等品牌活动,承办省级以上比赛活动,努力打造运动养生之城。扩大乒乓球、篮球、门球、排球、足球的“五大联赛效应”,积极创新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丰富具有钢城特色的体育健身品牌项目,努力形成水、陆、空立体式活动模式,进一步完善“一区一品牌”“一街道一特色”的区域特色品牌发展格局。
3.推动赛事体制改革。实现政府主导办赛向社会化、市场化办赛转变,建立多元主体办赛机制。积极培育专业化体育赛事推广和运营机构,丰富竞赛组织主体,完善社会承接机制。制定赛事承办标准和评估办法,公开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目录,提高社会组织赛事承办能力。改革综合性运动会的办赛模式,积极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实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
4.加强特定人群健身服务。支持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常性开展职工体育活动,推行广播操、工间健身,更加广泛地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及喜闻乐见的健身赛事活动。发挥各级老年体育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老年人健身活动,办好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标准,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利。传播残疾人健身体育知识,研发推广适合各类残疾人特点和需要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五)推进全民健身文化发展
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全面融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赛事活动、组织建设和志愿服务等各项工作,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体育健身意识,倡导全民健身新时尚。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六)促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推进体教融合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完善政策保障,制定青少年体育发展保障标准。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体育课,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培养终身运动习惯,确保学生校内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推进校园足球普及提高。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业余训练网点建设,持续开展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组织超体重学生健康夏令营活动,鼓励开展青少年体育研学活动。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团区委)
2.推动体卫深度融合,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体卫融合试点工作。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居民健康体检范围,推广“运动处方”,构建区、街道(功能区)运动促进健康管理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
3.促进体旅融合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健身需求。充分利用钢城丰富的山水资源禀赋,整合文化、旅游、赛事资源,深挖体育旅游潜能,依托旅游资源发展时尚休闲体育项目。加强品牌赛事与旅游的有机结合,积极培育建设体育精品路线和旅游目的地。引导旅游景区、景点等开发体育旅游项目,大力发展房车露营、山地户外、滑雪、休闲垂钓、水上运动等体育旅游业态。结合美丽乡村、齐鲁样板村建设,探索发展乡村健身休闲产业,打造全域体育旅游线路。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区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对全民健身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落实。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
(责任单位: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
(二)强化规划引导。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用地。梳理编制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的目录,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教育和体育局)
(三)强化政策保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标准规范和全民健身统计指标体系。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加大全民健身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税务局)
(四)强化人才支撑。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各级体育干部的培训力度,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通过政府采购,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大学生、退役运动员等从事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和体育教学工作,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创业扶持范围,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优惠和补助。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局)
(五)强化组织实施。加强本实施计划年度监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利用好第三方评估和全民健身满意度调查等评估手段,开展好本实施计划实施效果总体评估。
(责任单位: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