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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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钢城政办字〔2021〕7号
、
各街道(功能区)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决策草案的拟定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适时将所承担的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附件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实施计划 | 承办单位 |
1 | 济南市钢城区城区污水专项规划 | 《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 | 依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执行。 | 2021年12月31日前 | 区水务局 |
2 | 济南市钢城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 《济南市钢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依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执行。 | 2021年12月31日前 | 区发展 改革局 |
3 | 济南市钢城区综合交通中长期规划(2020-2035) | 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 依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执行。 | 2021年9月30日前 | 区交通 运输局 |
4 | 济南市钢城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依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执行。 | 2021年12月31日前 | 区农业 农村局 |
5 | 济南市钢城区文旅融合发展规划 | 省、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要求 | 依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执行。 | 2021年12月31日前 | 区文化和 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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