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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11371203K21349522D/2021-4076002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钢城政办字〔2021〕7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1-07-01
2021-07-01
有效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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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钢城政办字〔2021〕7号

各街道(功能区)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决策草案的拟定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适时将所承担的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附件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实施计划

承办单位

1

济南市钢城区城区污水专项规划

《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

依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执行。

2021年12月31日前

区水务局

2

济南市钢城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济南市钢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依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执行。

2021年12月31日前

区发展

改革局

3

济南市钢城区综合交通中长期规划(2020-2035)

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依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执行。

2021年9月30日前

区交通

运输局

4

济南市钢城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依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执行。

2021年12月31日前

区农业

农村局

5

济南市钢城区文旅融合发展规划

省、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要求

依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执行。

2021年12月31日前

区文化和

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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