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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调整后)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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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21-10-21

(调整后)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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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决策事项

名称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实施计划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1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收尾和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矿产资源法》

依照《山东省重大行 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执行。

及时了解项目在推进实施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个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建立台账,压实项目推进的主体责任,倒排工期,奋力攻坚,加快推进未完工项目实施和验收。

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

2

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1号)《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1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7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18〕52号)

依照《山东省重大行 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执行。

区民政局将积极申报上级无偿资金,缺口部分由莱芜民生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融资。项目审批手续办理由莱芜民生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区民政局配合;项目设计招标、监理招标、建设招标由莱芜民生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并实施;颜庄街道负责将21.084亩国有土地无偿划转区民政局,以及一期、二期清表工作,清表费用由莱芜民生实业有限公司承担;三条连接支路清表费用由莱芜民生实业有限公司承担,道路建设由颜庄街道负责,区交通运输局按政策进行补助。项目手续办理和资金争取由各相关部门负责。

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

3

购买使用艾山街道陈家庄社区幼儿园

《山东省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189号)《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189号)

依照《山东省重大行 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执行。

聘请第三方对陈家庄社区幼儿园价格进行评估,扣除陈家庄社区适龄幼儿所需三个班的建房价格后,由区政府出资购买陈家庄社区幼儿园,转交区教体局管理使用。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结合上级专款统筹解决,分三年付清;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协助区教体局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区教体局

2021年12月

4

钢都乐惠城和锦绣德宝项目配建幼儿园

《山东省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189号)《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189号)

依照《山东省重大行 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执行。

一是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提供原农机局办公院落土地证,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土地收储和供应手续,把土地划拨给区教体局。

二是区教体局完善规划设计方案后,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五分局报送规划设计方案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资料,区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五分局进行方案审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事项。

三是区教体局与两开发商签订代建协议,在原农机局院落建设3个班幼儿园(建筑面积约1375平方米,以实际建设为准)。

区教体局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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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区司法局

198

信息发布总数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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