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辛初级中学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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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了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置,将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因突发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重、特大事件,主要包括:地震灾害,气象灾害(包括暴雨雪、大风沙尘、低温冰冻、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大雾等),地质灾害(崩塌、地面塌陷)。
三、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李绪伦
副总指挥:段元涛 陈忠亮
成员:吕祖庆 周星国 宋晓玲 各班主任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①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②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
③向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配合应急救援部门工作。
④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⑤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情况。
⑥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
2.事故现场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李绪伦
副组长:段元涛 陈忠亮
事故现场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①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④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⑤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应急总指挥报告。
⑥与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⑧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3.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段元涛
成员:吕祖庆 周星国
四、抗自然灾害前期准备工作
学校接到上级发布做好紧急抗自然灾害准备后,学校领导小组发布紧急抗自然灾害令,启动学校系统,布置抗自然灾害工作,学校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做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做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事前做好学校校舍门窗、水电的安全调查工作,学校树木的加固工作,自然灾害后的损失调查。
五、预警预防措施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校长为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明确人员具体职责;平时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常识教育,懂得水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2.建立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系统,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关注气象预报,台风暴雨来临时,尽快落实迅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坚决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的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伍,医务室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5.加强安全检查。每年学校对本单位的建筑物、高大树木,排水设施,供电、供煤、广播线路等组织自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预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抗自然灾害应急反应
学校接到上级抗自然灾害通知后,学校召开抗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会议,立即启动预案,迅速部署抗灾工作。
1.安排抗自然灾害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各部门人员到位,做好抗自然灾害安全教育。
3.如出现紧急情况,学校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请求支援。
4.学校一旦发现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立即启动本校的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教育局。
七、善后处理
1.应急状态解除由区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布。
2.学校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八、有关要求
1.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抗自然灾害工作,要以对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加强值班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措施,保证通讯畅通。
2.各防自然灾害信息要及时准确,不得瞒报、漏报。防止信息误传、谣传,稳定社会情绪。
3.大力向学生宣传抗自然灾害知识。
4.加强对重点防自然灾害部位的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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