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关于对《济南市钢城区自然灾害 救助应急预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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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区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自然灾害救助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高效处置自然灾害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各相关单位机构职责发生较大调整,对《预案》进行重新修订是适应新形势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需要。2023年05月19,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济政办字〔2023〕20号,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全区实际,对《预案》进行了修订,在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后,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于2023年7月6日印发施行,原《莱芜市钢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钢城政办发〔2017〕9号)同时废止。
二、出台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三、重要举措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区减灾委各有关单位在灾害救助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以实现灾前救助准备充分、灾中救助高效有序、灾后恢复保障有力,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救助措施落实。二是强化物资保障。根据全区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建设区级和街道(功能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三是做好宣传培训。利用各种方式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灾害预防、避险、自救等常识,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范意识和科学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对各级应急分管负责人、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应急救灾队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并定期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水平。
四、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钢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王保良
单位地址:钢城区人民政府320房间
联系电话:7688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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