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解读:《关于印发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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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齐睿同志解读《关于印发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齐睿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睿
问:本次排查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自建房重点通过采集基本信息、排查房屋安全状况、明确房屋使用情况、查验相关手续等内容进行。
问:本次排查整治范围有哪些?
答:排查整治工作覆盖全区行政区域内全部自建房,着重排查位于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和工矿区、景区、库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重点整治“四无(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自建房,擅自改变结构、加高加层、开挖地下空间等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用于生产经营特别是改建改用为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以及临近使用年限的老旧自建房。
问:方案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将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四方责任(产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压茬推进,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边提升。将2023年4月底前,完成全区自建房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台账清单;2024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消除重大隐患;力争2024年10月底前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房雷
咨询电话:0531-7689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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