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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解读:《济南市钢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11371203K21349522D-A/2023-6546912
区自然资源局
2023-12-29

文字解读:《济南市钢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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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我区“1364”工作思路,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科学开采与利用矿产资源。加快引领矿业经济发展新模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矿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统筹兼顾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资源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美丽钢城。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济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

三、出台目的

为推进我区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保障能源资源安全,统筹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我局组织编制了《济南市钢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矿产规划》)。

四、重要举措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服务矿产资源管理大局。《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的回信精神,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发展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美丽钢城。

二是规范矿产项目审核,发挥《规划》引导约束作用。《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要与《规划》做好衔接;要切实落实分区管理、总量控制、开采准入及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等管控要求,持续规范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不得办理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三是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完成。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细化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要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活动,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五、规划目标

充分挖掘区域资源潜力,激发矿业市场活力,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提高资源保障程度;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创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开采规范、高效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矿业权新格局,进一步完善矿业开发监督管理机制,提升全区矿业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充分挖掘区域资源潜力,激发矿业市场活力。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531-7688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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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17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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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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