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解读: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钢城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1203K21349522D-A/2023-6415922
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3-06-08

文字解读: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钢城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一、政策背景

文物是社会进步的历史见证,对历史研究具有重要的使用价值,是人类社会在社会发展各个阶段智慧的结晶,对人类社会的发展研究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先后作出多次重要指示批示,每到地方考察调研都要瞻仰红色旧址、视察文博单位。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19〕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8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2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确保到2025年,显著提升我区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文物工作队伍进一步优化,文物安全形势有所改善,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惠及广大民众,使我区文物工作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初步实现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重要举措

一是厘清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压实各街道(功能区)属地、部门监管、文物管理者主体责任,完善责任机制,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

二是开展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编制。推动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编制,调整牟国故城遗址、下古墩墓群等古遗址、古墓葬类文保单位周边用地性质。

三是压实文物安全责任。持续开展文物保护“四有”和“五纳入”工作,健全文物安防“天眼工程”,加强文物监管,联合推进文物保护公益诉讼长效机制。

四是贯彻文物保护环保理念。加强文物周边环境整治,改善周边区域基础设施,推动文物修缮和“三防”工程落地实施,加强文物保护技术含量。

五是创新文物保护方式。通过艺术团队指导,改编一批反映钢城文物特点的艺术节目,让文物“活”起来。

六是对文物违法保持高压态势。集中攻克法人违法、盗掘倒卖等典型犯罪,推进打击专项行动和常态化监管,以高压态势杜绝文物犯罪。

七是加强资金保障。尝试推行市场化运行,引入社会力量,激活文物潜在商机,保障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

八是做好普法宣传。通过新媒体渠道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塑造文物保护意识,形成文物友好型的社会氛围。

九是创新发展理念。坚持引入优秀文物展览,探索我区文物巡展渠道,参与国内外文物合作,提升钢城文物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加强区级领导,成立济南市钢城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委员会,建立文物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进强化财政资金倾斜力度,保证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各级各部门单位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推进措施。

六、关键词诠释

“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

“五纳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年度财政预算、体制改革、领导责任制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钢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具体联系人:李浩

咨询电话:0531-76892378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16625

信息发布总数

581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