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钢城区民政局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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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区民政局印发了《钢城区民政局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钢城民字〔2023〕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2)7号)要求,济南市本级和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于2022年圆满完成了年度抽查试点任务,探索形成了有效的抽查工作机制。根据省民政厅通知要求,今年在济南市全面推开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由此,钢城区民政局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的通知》(济民函〔2022]7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抽查工作指南的通知》(济民函[2022]52号)
三、出台目的
当前,越来越多的社会爱心人士、爱心团体加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为进一步规范规范全区各志愿服务队伍按照诚实守信原则,真实准确记录志愿服务时长、开展活动,保障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信力,维护志愿服务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激发社会公众的参与热情,引导志愿服务活动有序健康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四、重要举措
按照《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的通知》(济民函〔2022]7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抽查工作指南的通知》(济民函[2022]52号)要求,全面开展志愿抽查工作,重点抽查志愿服务组织并适当抽查其他组织和机构。各志愿服务组织(团体)(具体指: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名称中含有“志愿服务”“志愿者”“义工”“公益”“慈善”“社会工作”等字样或业务范围包含志愿服务内容的社会组织(团体))通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完善记录志愿服务活动有关信息,有需要的应出具证明。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规范引导服务,把开展抽查工作作为宣传政策法规、了解掌握情况、发掘先进典型、听取意见建议、促进规范运行的重要途径。
解读科室:钢城区民政局慈善社工科
具体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7570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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