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承办单位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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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的承办单位分别是区发展改革局和区自然资源局。我们区司法局将加强与这2个承办单位的沟通和对接,确保这4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特别是督促承办单位要履行好公众参与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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