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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里辛街道办事处孙家岭村、桃行村、陈家山村三村规模优化调整的批复
11371203K21349522D-A/2025-6659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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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政字〔2025〕4号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5-06-18
2025-06-18
有效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里辛街道办事处孙家岭村、桃行村、陈家山村三村规模优化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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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里辛街道办事处孙家岭村、桃行村、

陈家山村三村规模优化调整的批复

钢城政字〔2025〕4号


里辛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进行孙家岭村、桃行村、陈家山村三村规模优化调整的请示》(里政发〔2025〕4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孙家岭村、桃行村、陈家山村三村规模优化调整方案,撤销孙家岭村村民委员会、桃行村村民委员会、陈家山村村民委员会,设立孙桃陈新村村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淄博市沂源县凉泉村和刘家坡村,西至里辛街道办事处双龙峪村、东峪村,南至里辛街道办事处东马泉村、淄博市沂源县刘家坡村,北至钢城区国有寄母山林场、淄博市沂源县西南峪村,辖区面积约3.32平方公里。

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按法定程序完成孙桃陈新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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