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钢城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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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钢城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钢城政发〔2023〕2号
各街道(功能区)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22〕13号)精神,加快推进钢城区气象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济南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济政发〔2022〕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建设精密的气象监测网、精准的气象预报网、精细的气象服务网,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能力和水平,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为加快推进现代化高品质美丽钢城提供坚强气象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能力明显提升,建成能满足钢城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化气象体系。地面气象观测空间布局不断提升。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超过90%,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95%,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超过45分钟。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95分以上。
到2035年,全面建成气象精密监测体系、精准预报体系、精细服务体系。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服务钢城高质量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加稳固。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基础能力建设,夯实气象高质量发展基础
1.提升气象精密监测能力。优化完善综合观测业务布局,建设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高时空分辨率的大气垂直观测系统,加密地面综合观测站。完善农业、生态、交通、能源、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推进多部门站址共用、设备共型、数据共享的统筹集约化气象观测体系建设。加强智能化综合气象观测装备保障、应急移动气象观测支撑能力,发展智慧灯杆“泛在感知”的社会化智慧气象观测。做好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处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气象精准预报预警能力。强化局地强天气预警能力建设,做好省、市气候趋势预测产品的订正应用,提升台风、暴雨、暴雪、大风、高温、寒潮、大雾、雷电、冰雹、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和由强降雨引起的城区内涝、山洪、地质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的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预警能力。开展精细覆盖街道(功能区)的灾害性天气预警。(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处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气象精细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数字气象融入“数字钢城”建设,提供菜单式“气象插件”和数据共享,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构建“云+端”气象服务。运用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建设智能化产品制作和融媒体发布平台,开展灾害性天气“全过程”服务,实现气象预报、气象预警、气象实况、生活气象指数等产品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让智慧气象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处牵头,区融媒体中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气象赋能释放治理效能,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落实极端天气约束性停工停课停业停运等防灾避险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多员合一”的网格员队伍。开展面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直通式报告,强化直达基层责任人的红色预警信号“叫应”机制。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开展气象灾害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递进式预报预警服务。推进气象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将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评价体系。强化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和数据应用共享,提升防雷安全监管能力和效率。(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处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能力。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工作,建立政府主导的气象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畅通全网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提升灾害性天气精准、快速发布和面向全城居民的快速覆盖能力。强化基层网格员气象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再传播职责,鼓励社会机构、志愿者依法传播气象预警信息。(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处牵头,区融媒体中心、区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区划评估,形成数字化、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开展基于网格预报和致灾阈值的风险预警业务。开展大汶河流域面雨量预报,城区及周边地区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精细化气象风险预警。提升森林防灭火、突发环境事件安全风险预警能力。提升气象科普宣传针对性,鼓励各部门、各行业和志愿者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和防御工作,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落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处牵头,区科协、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气象保障行动,提升气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1.实施城区建设气象保障行动。加强城区气象灾害监测,加密布设气象探测设备,提高城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提高城区基础设施抵御各类气象灾害能力。积极推进气象数据接入钢城区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打造气象智慧应用场景,赋能数字城市建设。(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处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大数据局、区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进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赋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实现气象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交通等生命线调度部门的联防联动和数据共享互融,推动气象精细化、数字化产品融入城区安全运行指挥系统。为重大工程、重大活动提供个性化、可视化的智慧气象服务。加强旅游新业态项目的防雷安全监管,指导旅游新业态项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处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大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行动。优化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建立大宗粮食作物和黄金蜜桃等特色经济作物气象致灾指标。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评估,提升保障粮食安全和“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气象服务能力。开展关键农时季节的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开展采摘、乡村游等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以及特色农产品气候资源区划和气候品质评价服务。发展“农业气象+保险”服务,开展粮食、果蔬等领域气象保险指数服务。(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处牵头,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1.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在国土空间规划、运行,重大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力,增强城区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提升城区气候韧性。开展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处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做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强化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建立高效、畅通的数据共享、会商研判、信息发布机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报预警信息服务。针对重污染天气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处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保障生态良好能力。开展常态化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升级改造人工增雨防雹设施,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制,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安全防控体系。开展森林防灭火、干旱等重大应急保障服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作业队伍、作业指挥及作业条件识别、效果评估等能力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处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创新技术支撑能力
将气象人才统筹纳入钢城区地方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相关人才引进、发展环境政策。实施气象创新人才计划,培养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聚焦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加大气象科技项目支持力度。加强气象卫星、天气雷达、垂直探测设备等高精度观测数据应用,推进气象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水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数据共享,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气象深度融合,深化科技成果在实际业务中的应用。(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处牵头,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大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落实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积极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气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处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法治保障。严格贯彻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探测环境保护等气象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深化气象标准化应用,推动防雷和升放气球等气象领域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用法治力量推动气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处牵头,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财政保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把支持气象高质量发展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气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气象高质量发展。加强气象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投资效益。(区财政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区水务局,76898101)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