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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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钢城政发〔2022〕4号
各街道(功能区)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0号)要求,现公布《济南市钢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就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
(一)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实施(含初审、受理、受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简政放权等情况,对本辖区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精准认领,事项范围不得超出上级清单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需逐项明确事项名称、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事项,按照实际情况明确基本要素。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机构,负责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对照《济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编制《济南市钢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厅。
(二)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系统录入。2022年8月底前,区级主管部门(单位)积极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在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的指导下,结合我区实际,对清单涉及的内容逐项逐条录入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标准化、规范化。
(三)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2022年10月中旬,区级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清单事项,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结合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并进行细化完善,编制区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已经明确的实施要素,区级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保持一致或者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实施规范编制完成后,区级主管部门(单位)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政府网站、相关业务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向社会公布。
(四)更新优化行政许可办事指南。2022年11月中旬,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会同主管部门(单位),对本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政府网站、相关业务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及时更新。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行政许可的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等。
二、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
(一)及时动态调整清单。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确保清单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时有效衔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协调联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威准确。
(二)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情况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升行政许可效能。严格行政许可设定审查程序,防止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变相设定行政许可、随意增设行政许可条件和收费等行为。同时,区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加大清理整治工作力度,防止扩大审批范围、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等行为。对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的,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三)依法依规守牢监管底线。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确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严格执行国务院部门、省政府部门、市政府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有关部门之间就监管主体存在争议的,报区政府决定。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要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及时组织修订审管衔接备忘录,依法界定相关部门及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逐项理顺职责分工,明确职责边界,确保审批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对取消或许可改为备案的事项,主管部门要逐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防止监管缺位。
(四)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区级主管部门(单位)和实施机关要加快构建线上线下审批服务体系,按照“网上办理优先、线上线下并行”要求,规范线上办事服务,完善网上办事入口,优化网上办事指引,提升网上办理深度;优化线下服务功能,推动线下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化帮办代办服务流程,全力贯通线下审批最后一公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化审批服务;进一步强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审批服务业务质量,着力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三、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坚持“一把手”负责制,高位推动、全面落实、严格执行,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落地、发挥实效。
(二)强化清单管理运用。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作为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的着力点,建立“一张清单管全区”的工作机制,加快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区级主管部门(单位)与实施机关要建立联动机制,形成部门合力,确保行政权力无缝运行。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程序,保证清单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合法性。
(三)强化监督问效。区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定期开展督导调度、研判分析,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对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实施变相许可、落实清单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同时,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济南市钢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济南市钢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序号 | 区级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1 | 区发展改革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钢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受委托实施部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事权事项);区政府(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2 | 区发展改革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3 | 区发展改革局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 区发展改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4 | 区发展改革局 |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 区发展改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5 | 区发展改革局 |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 区发展改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6 | 区发展改革局 |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审批 | 区发展改革局 |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 |
7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8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9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10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校车使用许可 | 区政府(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承办)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11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教师资格认定 | 区教育和体育局(受市教育局委托实施);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12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13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4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全民健身条例》 |
15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16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17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18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9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
20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21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22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23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24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25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26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27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28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
29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30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31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32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机动车登记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33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34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35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36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37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非机动车登记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38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39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户口迁移审批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40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41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普通护照签发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受理国家移民管理局事权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42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43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事权事项) | 《出境入境管理法》 |
44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事权事项) | 《出境入境管理法》 |
45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事权事项)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46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事权事项) | 《出境入境管理法》 |
47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事权事项)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48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受理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事权事项)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49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临时占用道路从事大型活动的许可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50 |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的许可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51 | 区民政局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52 | 区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委托实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部分事权事项,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53 | 区民政局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区民族宗教局实施前置审查) | 《宗教事务条例》 |
54 | 区民政局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55 | 区民政局 |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 区政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殡葬管理条例》 |
56 | 区民政局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 县级有关部门 | 《地名管理条例》 |
57 | 区财政局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58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59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60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61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62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63 | 区自然资源局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区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64 | 区自然资源局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区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65 | 区自然资源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区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66 | 区自然资源局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区政府(受市政府委托实施,由区自然资源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67 | 区自然资源局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区政府(受市政府委托实施,由区自然资源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68 | 区自然资源局 | 临时用地审批 | 区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69 | 区自然资源局 |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 区政府(由区自然资源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70 | 区自然资源局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71 | 区自然资源局 |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区自然资源局 | 《植物检疫条例》 |
72 | 区自然资源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钢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受委托实施部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事权事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73 | 区自然资源局 |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 区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74 | 区自然资源局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75 | 区自然资源局 |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 区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
76 | 区自然资源局 |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77 | 区自然资源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 区政府(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 | 《森林防火条例》 |
78 | 区自然资源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 区自然资源局 | 《森林防火条例》 |
79 | 区自然资源局 |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 区政府(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森林防火条例》 |
80 | 区自然资源局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 区政府(由区自然资源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81 | 区自然资源局 | 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许可 | 区自然资源局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82 | 区自然资源局 | 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区自然资源局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83 | 区自然资源局 | 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 | 区自然资源局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84 | 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钢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生态环境局下放事项或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实施);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85 | 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 |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钢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生态环境局下放事项或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实施);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86 | 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87 | 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88 | 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 |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 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89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钢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施部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事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90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91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燃气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92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93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区文化和旅游局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94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区文化和旅游局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95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96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97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乡级政府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98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99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山东省供热条例》 |
100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供热企业停业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山东省供热条例》 |
101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02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钢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市绿化条例》 |
103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
104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105 | 区城管局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106 | 区城管局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07 | 区城管局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08 | 区城管局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09 | 区城管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10 | 区城管局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11 | 区交通运输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区政府(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12 | 区交通运输局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13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区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114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115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区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116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117 | 区交通运输局 | 涉路施工许可 | 钢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施部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事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118 | 区交通运输局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119 | 区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120 | 区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121 | 区交通运输局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122 | 区交通运输局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区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123 | 区交通运输局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区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124 | 区交通运输局 |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 区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
125 | 区交通运输局 |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含线路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
126 | 区水务局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127 | 区水务局 |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 钢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事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市供水条例》 |
128 | 区水务局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钢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事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市供水条例》 |
129 | 区水务局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市供水条例》 |
130 | 区水务局 | 供水企业停业歇业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131 | 区水务局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32 | 区水务局 | 取水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133 | 区水务局 |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 区水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134 | 区水务局 | 河道采砂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135 | 区水务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136 | 区水务局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137 | 区水务局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 区政府(由区水务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138 | 区水务局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39 | 区水务局 |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 区水务局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140 | 区水务局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 区水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141 | 区水务局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42 | 区水务局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 区水务局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143 | 区水务局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144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药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农药管理条例》 |
145 | 区农业农村局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146 | 区农业农村局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 区政府(由区农业农村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147 | 区农业农村局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148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 | 《植物检疫条例》 |
149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 区农业农村局 | 《植物检疫条例》 |
150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省农业农村厅〔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事权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151 | 区农业农村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152 | 区农业农村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153 | 区农业农村局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区政府(由区农业农村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154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155 | 区农业农村局 |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156 | 区农业农村局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区政府(由区农业农村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157 | 区农业农村局 | 猎捕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158 | 区农业农村局 | 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159 | 区农业农村局 | 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160 | 区农业农村局 | 外国人在我省对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161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162 | 区农业农村局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63 | 区农业农村局 | 兽药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兽药管理条例》 |
164 | 区农业农村局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委托实施部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事权事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165 | 区农业农村局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66 | 区农业农村局 |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受省畜牧局委托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67 | 区农业农村局 | 动物诊疗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68 | 区农业农村局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169 | 区农业农村局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170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
171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172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173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174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175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176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 区政府(由区文化和旅游局承办,征得上一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同意);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177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178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区政府(由区文化和旅游局承办,征得上一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同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179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180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181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82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对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审核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 |
183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 区文化和旅游局(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184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 区文化和旅游局(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185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 区文化和旅游局(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186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区文化和旅游局(初审省广电局事权事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187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 区文化和旅游局(受理省广电局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88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 区文化和旅游局(初审省广电局事权事项)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189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 区文化和旅游局(初审省广电局事权事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190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出版管理条例》 |
191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192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电影局委托实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
193 | 区卫生健康局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194 | 区卫生健康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195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196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197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198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199 | 区卫生健康局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200 | 区卫生健康局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201 | 区卫生健康局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初审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事权事项)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202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师执业注册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
203 | 区卫生健康局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区卫生健康局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204 | 区卫生健康局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205 | 区卫生健康局 | 护士执业注册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护士条例》 |
206 | 区卫生健康局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 区卫生健康局(受理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207 | 区卫生健康局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208 | 区卫生健康局 |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区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209 | 区卫生健康局 |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区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210 | 区应急局 |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区应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11 | 区应急局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区应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12 | 区应急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区应急局(受市应急局委托实施);区应急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213 | 区应急局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区应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14 | 区应急局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区应急局(受市应急局委托实施);区应急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215 | 区应急局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区应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16 | 区应急局 | 一般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 |
217 | 区应急局 | 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 |
218 | 区市场监管局 | 食品生产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219 | 区市场监管局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220 | 区市场监管局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221 | 区市场监管局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区市场监管局(受市市场监管局委托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222 | 区市场监管局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区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223 | 区市场监管局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区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224 | 区市场监管局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区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225 | 区市场监管局 | 企业登记注册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226 | 区市场监管局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个体工商户条例》 |
227 | 区市场监管局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
228 | 区市场监管局 |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
229 | 区市场监管局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230 | 区市场监管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实施事权事项)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231 | 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 区民族宗教局(初审省民族宗教委事权事项);区民族宗教局(初审市民族宗教局事权事项) | 《宗教事务条例》 |
232 | 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233 | 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 区民族宗教局(初审省民族宗教委事权事项);区民族宗教局(初审市民族宗教局事权事项);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234 | 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 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235 | 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 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236 | 区侨办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初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事权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237 | 区档案局 |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 区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238 | 区委编办 | 事业单位登记 | 区委编办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239 | 钢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钢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240 | 钢城区税务局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钢城区税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241 | 钢城区烟草专卖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 钢城区烟草专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