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现对涉及济南市钢城区2024年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中,已达到销号条件的140件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531-75879868。
鲁公安网备:37120202000081
济南钢城区人民政府
济南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鲁ICP090799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