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本辖区内殡葬中介(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本辖区内除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向民政部门备案。本次集中备案结束后,新从业组织和个人,须在从业前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民政部门申请备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从事经营服务。
三、备案流程
组织和个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民政部门参加登记备案。
(一)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备案需提交材料
1.《殡葬中介(组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方案(见附件5)。
5.组织人员明细表(附件4)
(二)个人备案需提交材料
1.《殡葬中介(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方案(见附件5)。
(三)受理与变更
受理:材料齐全的,经审核通过后10日内出具《审核备案回执》(见附件3)。
补正: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要求补齐后重新申请。
变更:于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街道(功能区)办理地点: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组织到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备案,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个人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备案。
咨询电话:艾山街道 0531-75879508
颜庄街道 0531-75879819
汶源街道 0531-75870979
里辛街道 0531-76470206
辛庄街道 0531-75879582
南部新城 0531-75874288
钢城区民政局备案地点:钢城区区机关办公楼四楼437
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
联系人员:张超
咨询电话:0531-75703556
五、管理措施
(一)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信息纳入殡葬服务信息系统和殡葬行业组织管理,对存在损害丧属权益行为的将在殡葬服务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并向社会公开。
(二)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完成备案后,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联合印发的《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公开相关服务信息、以适当形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民政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将依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济南市钢城区民政局
2026年6月9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