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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钢城区第十九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0250118号“关于加快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24

代表提案者

吴波

会议届次

钢城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快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50118

承办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

办理方式

会办

答复时间

2025-07-24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吴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紧扣当前钢城区迫切需求,近年来,分局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持续推动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

一、污水管网系统建设与优化方面

1.坚持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划设计阶段即严格执行分流制,确保工业废水管网、生活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独立建设。

2.制定详细改造计划,优先改造重点排污企业周边、环境敏感区域。可采用增设污水截流管、建设调蓄池(处理初期雨水)等方式逐步过渡。

3.要求入驻企业厂内必须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特别是高浓度废水与低浓度废水、冷却水等),并在接入园区管网前设置规范化排放口和在线监测。

4.提升管网系统完整性、密闭性与防腐性。

二、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方面

1.完善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集中处理设施的设计规模充分考虑园区发展预留,避免短期内即超负荷运行。

2.要求企业对含有重金属、难降解有机物、高盐分、生物毒性物质等的废水在厂内进行有效的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的纳管标准(特别关注特征污染物)。

三、管理与保障体系方面

1.将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并严格实施。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园区废水收集、处理和排放标准,特别是特征污染物控制标准。

2.提高环保准入门槛,禁止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入园。加强对企业废水预处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测数据、特征污染物排放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严厉惩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

2025年7月24日

联 系 人:郑明培

联系电话:0531-7587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