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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区政协十一届第四次会议第114015号“关于积极探索土地用途混合利用新路径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07

代表提案者

葛敬菊委员

会议届次

钢城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积极探索土地用途混合利用新路径的建议”的提案

建议提案编号

114015

承办单位

区自然资源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5-07-31

办理类型

B

答复内容

尊敬的葛敬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探索土地用途混合利用新路径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为优化钢城区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建立完善的“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全域国土空间发展新格局,提升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编制了《济南市钢城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并于5月份经市政府批复。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4.64万亩、生态红线68.94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66.12平方公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9.6平方公里,为钢城发展留足了空间。在城市更新单元以钢城区城市低效用地识别结果为基础,结合区级行政界线、主次干道、轨道线网、重大公共服务设施、重点项目、重点意图区等要素,以2-5平方千米规模的用地范围为1个单位,划定城子坡更新单元、南部新城更新单元、城中片区更新单元、城东更新单元、丈八丘更新单元、高铁更新单元、南北赵更新单元、疃里更新单元八大城市更新单元。与15分钟社区生活圈相衔接,统筹配建各类设施,因地制宜改造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二是盘活低效用地。以转型发展为导向推进工业用地更新利用,强化集约发展。提高单位工业用地产出水平,加快实施“腾笼换鸟”“退二优二”,逐步淘汰低效工业用地;协调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实现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健全新增项目准入机制,构建正向激励机制。对投资强度高、科技含量高、投入产出大的优势企业容积率不设上限,鼓励企业向空间要土地,并优先保障企业用地、用电和财政扶持资金。提升资源利用率,推动低效闲置资源向优势企业流转探索存量土地分割出让机制和流转流程,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并购、转让、租赁等形式,利用周边闲置土地、厂房资源、盘活土地存量,实现产业升级和产值增加。

三是加快土地供应。根据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功能复合利用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在土地供应阶段,对于符合复合利用用地的项目提前谋划,主动对接规划、环保、住建等部门,全面梳理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不同项目用地性质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及价格,针对混合用地中包含经营性用地的,必须以招拍挂方式供应,出让年限按照不同用途分别确定。同时在土地供应过程中精准对接企业痛点,为项目开工建设节约时间成本。截至目前,完成供应土地3宗273.32亩,实现土地收入7666.48万元。完成土地熟化322.29亩。全力处置批而未供土地97.72亩,保障了新增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需求。对135宗土地进行土地供后监管巡查,其中交地确认2宗、开工提醒69宗、竣工提醒64宗。对土地供后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管,巡查率达到100%,有效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1日  

联 系 人:朱从国

联系电话:0531-7688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