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统筹考虑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谋划“十四五”期间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工作,我区开展了《济南市钢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凝聚智慧和共识,现面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8日,公示时间三十日
二、公示渠道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gcheng.gov.cn
三、公众意见提交途径
1.互联网平台:登录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过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http://www.gangcheng.gov.cn/art/2023/8/29/art_116935_1504.html)提交意见。
2.电子邮箱:jngczrzyj@jn.shandong.cn
3.联系电话:0531-76885316
4.邮寄地址: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71100
(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济南市钢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规划意见”字样)
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8日
一、起草背景
2020年3月13日,自然资源部下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部署开展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济南市钢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我区“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设置和审批登记矿业权、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重要依据。区内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相关的各项规划,应与本《规划》充分衔接。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3.《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4.《济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5.《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号)
7.《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47 号)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统筹考虑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谋划“十四五”期间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工作。
四、起草过程
钢城区自2020年6月启动《济南市钢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通过广泛搜集钢城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资料,深入开展野外调查,细化落实上级规划部署,做好与其他规划的协调与衔接。编制过程中向区委区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多次召开市区规划衔接会议,组织专家审查,保障规划成果质量。2022年1月经专家审查通过,2023年4月26日经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2023年8月28日成果进行社会公示。
五、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现状与形势、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五部分。
通过摸清我区矿产资源概况和分布特点,根据面临的新形势与要求,明确矿产资源监督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在细化落实上级规划部署要求的基础上,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的管控要求,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实际需要,明确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强度和结构,制定具体管控措施。
进一步明确新建矿山准入条件等要求,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合理设置开采规划区块,科学调控矿产资源供给,保障能源资源安全,推动矿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变。
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明确主要任务、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在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管理、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管理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管理等方面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机制。
不断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管理,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扶持政策,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平。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新格局,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解读机构
钢城区自然资源局 0531-76885316
我局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8日对《济南市钢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截止2023年9月28日,未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途径或其他方式提出意见。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期待广大市民的持续关注!
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