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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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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6-01-26

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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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由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ng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进一步了解其他信息,请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钢城区朝阳路11号,电话:0531-7689178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数字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89件,其中主动公开机构职能3条,重点领域40条,基础建设2条,财政信息4条,建议提案37条,部门动态3条,内容涵盖工作动态、行业新闻、政策解读等方面。

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image.png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依据,以《济南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试行)》《济南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指引(第一版)》为指导,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申请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人才公寓建设情况、老旧小区改造、住建领域建设项目各项许可等方面,截至2025年底,依法办结8件。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真实、不全面和不及时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图片2.png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有效防止暗箱操作,推动廉政勤政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济南市钢城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angcheng.gov.cn/)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切实强化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数据来源、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托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形成主要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负责,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推进、办公室协调监督的工作模式,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进行巡查,建立每周工作提醒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积极应对社会评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信息由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工作开展情况反馈流程复杂,导致信息从采集、审核到最终发布的周期较长。二是在信息公开的广度方面,对于一些新兴领域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话题信息公开相对较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协同配合,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新兴领域及相关产业、行业政策宣传,确保企业和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政策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2025年钢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住建工作实际,一是做好住房保障、建筑市场及房地产市场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二是组织燃气、供热企业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动态优化更新栏目内容,全面规范化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三是聚焦物业服务领域,加强政民互动,通过现场参观、政策解读、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提升公众参与实效,增强物业服务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18件。主要涉及物业管理、人才保障、城市更新、居民供气供热等方面的内容。建议提案答复内容及年度办理总结已通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四)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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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388

信息发布总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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