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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钢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113001号“关于在延续城市文脉中推进城中村改造”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10

代表提案者

段萍

会议届次

钢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在延续城市文脉中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提案

建议提案编号

113001

承办单位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4-08-09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段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延续城市文脉中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明确“做好征求村民意见、人员安置保障、历史风貌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前期工作,确保城中村改造先谋后动、动则必快、动则必成。”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历史风貌为目标,以体现城市发展历史的连续性为原则,全面梳理和保护利用改造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历史城区和历史风貌的保护与传承,在保护文化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前提下,着力加强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凸显城市风貌特征。近年来,我们完成了澜头吴家老宅、九堂行宫等6个历史文化建筑申报及保护修缮工作,督导所属街道开展定期巡查,确保我区历史文化建筑得到传承。

同时,围绕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我们按照“15分钟生活圈”理念,建设了完整居住社区,优化整合教育医疗资源,建设养老、医疗、教育等配套场所,围绕“补短板、强弱项”,规划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钢铁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为改造后的居民提供了更好的城市公共服务。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城中村改造工作实际,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借鉴,尽力将城中村改造工作这件好事办好,加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让旧村焕发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