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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钢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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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01-24

济南市钢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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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要求,由钢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ng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进一步了解其他信息,请与钢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电话:0531-779167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政府信息的透明度以及政务服务的便捷性,高效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度,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现网站公开事项、内容集中展示,清晰界定公开依据和范围,确保政务公开严格遵循标准化、规范化路径,充实完善“通知公告”“部门动态”“行政执法公示”等栏目,公众可便捷查询获取所需信息。加强“泉惠企”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建设,在区政府网站布设“泉惠企”平台入口,精准化推送惠企政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2024年度,在钢城区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190条,涉及工作动态、惠企政策、提案办理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强化受理、答复、督办、落实各环节,提高工作质量,推进规范办理。2024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涉及“2023年钢城区通过审核的养殖场名单”“滨河天境项目有关材料”等领域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并按照申请要求的回复形式予以回复,在规定时限内高效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网站信息管理,规范政务公开流程,优化信息公开体系。依据省、市区规范性文件公开要求及局工作实际,主动更新发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确保涉及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方面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集成发布、精准推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用好“线上+线下”双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精准性、透明性。线上,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 钢好办”微信公众号的新媒体平台建设,常态化更新工作动态、惠企政策等内容,不断提升企业群众获取信息便利度。线下,打造政务公开专区,按照建设标准推进专区建设管理,推进专区和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场所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咨询引导区、自助查询区、申请受理区、资料阅览区、互动交流区、便民服务区、等候休息区7个功能区,可为群众提供信息公开、政策展示、沉浸体验、自助办理等服务。 

image.png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效果进行实时监测,检查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二是持续加强群众监督,切实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评判工作的根本标准,落实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督制度,依托“巡回审批 流动服务”队伍,在主动上门服务企业时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在大厅持续开展“我陪企业走流程”“政府开放月”等活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涉企惠企和便民利民政策的到达率、知晓率和查阅便利性还有差距;二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惠企利民政策推送准确性和针对性,提供分类检索和政策解读链接,便利公众查阅和获取,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企业满意度。二是切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指示要求,始终坚持以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为目标,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度共收到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件,涵盖无名道路命名、园区低效用地、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内容,已全部解决。

(四)其他需要报告事项。2024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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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400

信息发布总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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