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检查】2023年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 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专项 执法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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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监督效能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以“规范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提升卫生监督效能”为主题的专项执法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制要求》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强化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游泳场所卫生管理, 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游泳者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
工作范围包括辖区内全部游泳场所,含人工游泳场所和天然游泳场所。主要内容如下:
(一)组织游泳场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卫生信誉度等级动态管理制度。
(三)开展游泳场所基本卫生及卫生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组织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等(详见附表1)。
(四)开展水质抽检。根据国家和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下达的任务和要求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水质抽检。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游泳场所卫生自查自纠工作。加强游泳场所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培训,组织游泳场所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日常卫生检查制度,加大对游泳场所自查自纠督导力度。
(二)进一步推进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尚未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价的游泳场所开展信誉度等级评定,力争实现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100%,消除“未评级”情况。建议将量化分级评价工作与游泳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结合起来,在实施现场核查时,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按照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价要求实施卫生信誉度等级评价,提高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及时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结果录入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
(三)严格落实卫生信誉度等级动态管理和公示制度。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根据本次监督量化评价结果对卫生信誉度等级做相应调整,该降级的坚决予以降级。卫生信誉度等级在游泳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四)开展水质抽检。对水质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池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五)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游泳场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不落实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行为坚决责令改正。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以及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坚决查处,查处情况及时录入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
(六)做好宣传和信息公示工作。各地应通过电视、报纸、网站、手机等媒体及时发布游泳卫生消费预警信息和监督信息。按照信息公开和推进信用监管的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结果,及时公开游泳场所行政处罚信息。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4月至5月)。各市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市实施方案,部署工作任务,细化工作目标,落实责任要求。加强游泳场所负责人培训,组织游泳场所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检查与督促整改阶段(6月至8月)。各地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并结合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做好监督抽查和水质抽检工作。针对游泳场所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各市要加强对辖区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对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上报阶段(9月)。各市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分析行动情况,认真填报信息汇总表,并于9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汇总表(附表2、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我局公共卫生监督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切实规范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落实监督执法责任。要按照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效能提升年活动要求,弘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在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补水操作、消毒产品索证储存使用及日常卫生检查制度、健康危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卫生管理制度建立等薄弱环节发力,确保不走过场,实现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效能提升。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场所主体责任落实。各地要改进监督方式,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经营者增强自律守信意识,加强卫生管理能力建设,在不断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促进游泳场所卫生质量提升。
(三)加强宣传,营造多元共治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和卫生监督工作的影响力,引导公众正确健康消费。加强与体育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保障游泳场所卫生安全。
联 系 人:徐静
联系电话:0531-85599933
电子邮箱:sdwsjdgw@shandong.cn
单位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5号
附件:1.2023年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2023年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查处案件及违法事实信息汇总表
3.2023年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信息统计表
附件1
2023年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市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说明:表中检查内容,如是天然游泳场所存在合理缺项,则按“合格”计。
检查内容 | 辖区 单位总数(家) | 检查单位数(家) | 检查内容 合格单位数(家) | 30项检查内容全部合格的单位数(家) | 下达监督意见书单位数(家) | 下达监督意见书份数(份) | 已量化分级管理单位中,本次调整卫生信誉度等级单位数(家) | 责令限期改正单位数(家) | 立案查处单位数(家) | 提交整改报告单位数(家) | 总结前,已整改到位单位数 | ||
组织管理情况 |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掌握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并熟悉本场所的卫生管理要求 | ||||||||||||
2.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有正式文件 | |||||||||||||
3.现场配备卫生管理档案盒,档案资料完整,符合法规、标准要求 | |||||||||||||
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情况 | 1.制定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的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 ||||||||||||
2.制定拖鞋等公共用品用具更换、清洗、消毒管理制度(无公共用具可合理缺项,按合格算) | |||||||||||||
3.制定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补水设施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 |||||||||||||
4.制定水质管理制度 | |||||||||||||
5.制定场所日常卫生检查制度 | |||||||||||||
6.制定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 |||||||||||||
7.制定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补水操作规程 | |||||||||||||
8.制定浸脚消毒池水更换消毒操作规程 | |||||||||||||
落实卫生要求或制度执行情况 | 1.消毒药剂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专间存放或设置专柜,存放设施有相应标识,分类存放。有专人负责管理 | ||||||||||||
2.消毒产品标签标识规范 | |||||||||||||
3.配置、使用的消毒药剂、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索取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卫生学评价报告 | |||||||||||||
4.消毒药剂使用严格执行登记制度,有使用记录 | |||||||||||||
5.浸脚消毒池为强制通过式,且浸脚消毒池的设置符合标准要求(长不小于2m、宽度与走道相同、深20cm) | |||||||||||||
6.浸脚消毒池正常使用,池水每4h更换一次,有更换记录 | |||||||||||||
7.有浸脚消毒池游离性余氯浓度检测记录 | |||||||||||||
8.按要求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 |||||||||||||
9.池水消毒 | 9.1使用消毒剂自动投加设施对池水消毒,并运转正常 | ||||||||||||
9.2 未使用自动投药设施,采用人工投药方式对池水进行消毒,有池水消毒记录 | |||||||||||||
10.配备游泳池水循环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转 | |||||||||||||
11.现场配备检测池水游离性余、PH值的设备和药剂,且能正常使用 | |||||||||||||
12.按要求开展自检,公示余氯浓度、PH值、水温等自测结果,且有自测记录 | |||||||||||||
13.按要求对水质、公共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指标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 |||||||||||||
14.未按照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 | |||||||||||||
15.定期检查各项卫生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有日常卫生检查记录 | |||||||||||||
16.按要求补充新水,有补水记录 | |||||||||||||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 1.经营者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查内容齐全,有自身检查记录 | ||||||||||||
2.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一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有记录 | |||||||||||||
3.经营者对自查问题进行整改纠正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审核人 :
附件2
2023年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查处案件及违法事实信息汇总表
市 填报单位(盖章):
辖区 单位总数(家) | 查处案件数(件)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案件数 | 行政处罚 | |||||||||||||
人工游泳场所 | 天然游泳场所 | 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 | 未按照规定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 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 | 未按照规定索取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相关证明资料 | 未按照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 | 未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按规定处理公共用品用具 | 违反设施设备有关规定 | 违反危害健康事故处置有关规定 | 警告 | 罚款 | 罚款金额(元) | 停业整顿 | 吊销卫生许可证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审核人 :
附件3
2023年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信息统计表
市 填报单位(盖章):
开展培训 活动次数 | 培训人数 | 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人次数 | 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件数 | 是否对区县进行督导及督导次数(市级填写) | 通过媒体发布信息次数 | ||||
培训卫生监督人员数 | 培训游泳场所管理人员数 | 报纸 | 电视 | 网站 | 其他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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