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十四五”统计工作发展规划
字号:
大 中 小
“十四五”统计工作发展规划
济南市钢城区统计局
(2023年1月)
为适应新时期全区改革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全面服务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充分满足社会公众统计需求,必须大力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服务水平,建立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需求的现代统计调查体系。根据国家、省、济南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对统计工作的要求,结合钢城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我区统计工作规划的指导思想:要毫不动摇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统计体制,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坚持好“五个原则”,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调查准确、核算科学、运作高效”的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努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服务实效、统计创新能力、统计运作效率、政府统计公信力和依法治统水平,全面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钢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支持。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我区统计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主导、统计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企业(单位)主责、齐抓共建共管”的“大统计”格局,达到统计组织坚强有力,统计调查科学规范,统计管理措施到位,统计治理依法高效,统计服务普惠优质,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的要求,建立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全面实现环境更好、基础更牢、数据更真、服务更优、作风更实的统计升级版目标。
——建立领域完整、方法科学、标准完善的现代统计调查体系;
——建立符合区情、健全规范、科学统一的经济核算体系;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高效的统计工作运行体系;
——建立依法治统、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
——建立内容完整、优质高效、形式多样的统计服务体系;
——建立机制健全、分工合理、基础扎实的统计保障体系。
三、重点工作任务
初步明确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统计工作任务:
(一)改进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
深入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突出对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高质量发展的反映,实现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全覆盖,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1.做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全面落实三大普查制度,统筹普查内容,规范普查实施,提高普查质量,确保普查真实反映国情国力状况。创新普查手段,提高各类普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的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好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2.改革工业、服务业统计。加强工业统计,丰富工业提质增效统计,健全产品库存统计,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和高质量发展考评指标的统计,优化工业产能利用情况统计,加强园区工业化统计。加强服务业统计,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新型服务业领域统计监测,完善电子商务、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养老健康服务业以及教育、医疗等经营性产业统计。
3.改进投资、服务业统计。更加注重反映经济质量、结构、效益和资源配置基本状况。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全面反映固定资产投资速度、结构、效益和变化情况。完善服务业统计,改进商品零售统计,完善网上零售、商业综合体等新业态统计。拓展“三新”统计内容,准确、及时反映“三新”经济发展全貌。
4.健全社会统计调查制度。完善居民收支统计,改进居民收支统计调查方式,健全收入分配统计监测体系。健全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完善妇女儿童发展两个纲要统计监测,开展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统计监测。
5.强化社情民意调查。完善社情民意调查体系,拓展调查领域,增加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调查项目。创新调查方式,促进电话调查的单一模式向微信调查、网络调查、面对面访问、深度访问、专题访问、跟踪访问等多种调查方式融合发展的复合调查模式转变。加强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批业务精、作风实、素质高的社情民意调查队伍;加大社情民意调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力度,提高调查结果的及时性和影响力。
(二)改革核算制度,建立科学统一核算体系。建立科学的GDP统一核算体系。积极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推进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改革举措,根据省、市、区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科学统一的核算方法和质量评估办法,建立统一核算地区生产总值的操作规范和工作机制,夯实统一核算资料来源、报审、监测等工作机制,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数据的基本衔接,真实准确反映我区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和结构。
(三)改革和完善统计运行机制,构建“大统计”格局
1.加强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全区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履行改革和完善统计工作运行机制相关职责,健全完善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落实全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协调解决统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建强统计部门领导班子,建立和改善统计部门领导干部正常的流动机制,加强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培养,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总体水平。
2.完善联网直报运行机制。按照“管行业管统计”原则,牢牢抓住“部门分工负责”这个“牛鼻子”,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健全和完善行业统计工作部门分工负责制,明确行业部门抓升规纳统、数据报送、夯实基础和执法检查重要领导责任。进一步明确联网直报单位部门负责制,逐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在联网直报工作中协助催报、配合查询、分析研判的主体责任。加强联网直报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各行业主管部门督办落实机制,强化联网直报单位落实人员保障、机制保障和经费保障,设置各种能够反映统计报表数据采集依据的原始记录凭证,建立健全以原始记录凭证为基础的统计台账,确保联网直报单位上报数据来之有源,查之有据。
3.改进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职责,扎实推进行业统计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部门统计队伍建设,明确统计机构或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强化对部门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部门统计间沟通协。规范部门统计调查活动,健全部门统计调查行为准则,确保调查对象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健全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健全涵盖部门统计调查各环节、各岗位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原始数据核实核查制度,构建覆盖全面、基础扎实、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实现统计调查全流程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立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将部门信息共享纳入部门统计基础内容,编制部门间可共享的统计信息指南、指标清单和目录,加快构建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平台。
4.夯实企业统计业务基础。明确企业(单位)统计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统计机构、有统计负责人、有统计工作(岗位)人员的企业统计工作组织体系。依法健全企业(单位)统计工作制度,明确企业(单位)统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坚持独立统计、独立上报统计资料,对其上报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的法定责任。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单位)原始记录制度,完整、真实地记录企业(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和成果,确保数出有据。
(四)全面推进依法统计,提升依法治统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统战略部署,健全统计法律规范,严格统计法治实施,加强统计法治宣传监督,完善统计惩戒机制,努力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严格统计法治实施。配备相适应的专职执法人员,完善统计执法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大统计执法保障和投入。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内容、范围、程序、方法、操作规程开展调查,全面准确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客观完整加工汇总统计资料。依法公布统计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开除依法保密外的统计资料,严守资料保密制度。开展联网直报平台巡查、核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检查,曝光典型违法案件,严厉查处在统计数据上的弄虚作假行为,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权威。
2.加强统计法治监督。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完善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工作机制。建立统计执法案件的纠错机制,强化统计约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记录台账,建立统计失信企业依法公开制度,构建统计执法检查的长效机制。自觉接受各级民主监督,切实落实上级政府及其监察机关对下级政府、本级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执行统计法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畅通社会各界统计监督渠道,及时受理核实处理各种统计违法违纪举报线索。改善统计行政管理,提高统计行政效能,加强统计廉政建设,确保统计政令畅通。
3.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深入推进“八五”统计普法工作,完善统计普法工作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多手段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将统计法治集中宣传与日常工作结合,将常规宣传和特色宣传相结合,将重点对象宣传同普通公众宣传相结合,不断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推动把统计法律法规列为党校课程,对全区部门(单位)、街道(功能区)主要领导以及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进行统计法治培训。在各类统计人员培训中进一步增加统计法治教育比重,将统计法律知识掌握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作为考核任用干部重要内容。探索调查对象知法守法的长效机制,既要做好日常统计普法,融普法宣传于国情国力普查、常规统计调查以及日常统计全过程。
4.完善统计惩戒机制。健全统计执法机构,增强统计执法力量,建好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建强统计执法队伍。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制,建立完善约谈、通报、曝光制度,严肃处理统计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对于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特别是统计上严重弄虚作假的违法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坚决打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依法查处各种虚报瞒报统计数据、非法干预统计工作的行为,坚决维护统计法的权威。
(五)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文件要求,深入推进街道(功能区)、村(社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强化考核验收,促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档升级。
1.深入推进名录库建设。根据重大国情国力普查、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和各项统计调查资料,及时维护更新名录信息,强化对名录数据的规范采集和动态维护,认真实施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建成统一完整、不重不漏、信息真实、更新及时、互惠共享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等相关信息库。不断扩大基本单位名录库使用范围,完善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使用管理办法,逐步实现各部门面向单位的统计调查都取自基本单位名录库。
2.强化街道(功能区)统计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街道(功能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努力提升统计组织领导、统计实施、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法制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完善统计能力评价考核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发挥关键作用。继续抓好街道(功能区)统计机构基层基础规范化整体推进,组织开展街道(功能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建立基础薄弱的街道(功能区)统计规范化建设跟踪制度,确保全部达标;实施街道(功能区)统计机构负责人轮训计划,提升统计工作管理能力。
3.持续推进统计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结合改革和完善统计工作运行机制试点,将统计诚信企业创建作为政府行为摆在突出位置。下力气建立和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确保各种报表数据准确、完整、及时。积极探索防范企业因多方面因素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措施和办法,督促企业自觉抵制各种干扰。将统计诚信创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计失信行为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不断强化工作指导,及时化解企业创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实施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定期对辖区企业创建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十四五”末全市“四上”企业统计诚信创建合格率达到100%。
(六)强化统计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更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和信息服务。
1.拓展统计监测领域。致力于服务稳定经济增长,创新项目投资、工业投资、民营经济、服务业发展、市对区考核等重点领域统计监测,推进十大重点行业和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以及“四大支柱”等重点产业统计监测;致力于服务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标监测体系,加强稳增长和发展质量双控制监测。针对党委政府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调查及民意监测服务。
2.提升统计监测能力。进一步强化新常态下、疫情影响下宏观经济运行统计监测,为保持经济增速在合理区间运行,把握好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宏观政策的黄金平衡点,提供更加扎实可靠的判断依据。紧紧围绕全区“十四五”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任务,深入开展统计专题研究,不断揭示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特征,为准确判断形势、科学制定政策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咨询建议。提高社情民意调查的质量和水平,打造统计服务重要一翼。加快培养一批复合型统计分析人才,不断增强统计部门把脉经济运行的实力和权威,构建“统计智库”。
3.加强统计信息公开。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公布传播统计数据,在进一步畅通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政府统计数据公布、统计开放日传播主渠道的同时,不断丰富数据公布内容,增加对质量效益、经济结构、资源环境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数据公开与公布。
四、保障措施
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强化统计环境改善,培养高素质的统计人才队伍,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统计经费支持机制,为“十四五”统计工作规划顺利实施、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力支撑。
(一)全面加强统计系统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在统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推进党领导统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不断改进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在部署重大统计工作和推动重要统计改革中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强化统计系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围绕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不断强化统计系统履职尽责和防范“两个”风险的意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统计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二)推进统计工作集中统一。增强统计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的能力,提高统一规划全区统计工作、管理指导部门和街道(功能区)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和国民经济核算的水平。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下级统计机构业务领导,强化对部门统计业务指导。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创新第一动力,强化人才第一支撑,德才双育,知行并重,以用为本,以才兴统,为全面建成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坚持党管人才,坚持正确导向,按照讲政治、懂业务、善管理的要求选人用人。注重精准培养,注重复合成长,站在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科学制订和有效实施统计人才培养计划;建立统计专业培训常态化机制,确保“四上”单位统计人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加强“关键少数”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统计系统主要负责人领导统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统计经费保障机制。明确区、街道(功能区)两级政府统计调查经费分担原则和标准,确保统计调查必需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提高普查、经常性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经费供给水平。围绕科学化、精细化目标,优化项目结构,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不断提高预算绩效。推动建立区、街道(功能区)财政根据统计工作任务和成本的增加相应提高统计经费的保障机制。探索和建立购买社会化服务机制,补充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中的统计力量。为适应新时期全区改革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全面服务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充分满足社会公众统计需求,必须大力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服务水平,建立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需求的现代统计调查体系。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对统计工作的要求,结合钢城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