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钢城区城乡水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监督方式)
113712030043579123/2024-5318100
区水务局
2024-07-27

钢城区城乡水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监督方式)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一、执法主体

1、行政主体名称:济南市钢城区城乡水务局

2、执法机构设置:济南市钢城区城乡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

3、办公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西首

4、联系电话:0531-76898101


二、执法岗位

http://www.gangcheng.gov.cn/gongkai/site_gangchengquqswjm/channel_j_gangchengquqswjm_1067d/

三、执法人员

http://www.gangcheng.gov.cn/gongkai/site_gangchengquqswjm/channel_6389b220375991828264bb7a/

四、执法职责、权限

1、依法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行为,依法对管理范围内的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水工程、水文设施等履行监管职责。2、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统计和执法巡查记录、以及案件查处文书文本。

3、负责受理涉水行为的各种举报,并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4、参与水事违法行为的调查,并做好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

5、规范水政监察队伍,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办案程序。

五、咨询方式

0531-76898101

六、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图

http://zwfw.jinan.gov.cn/jpaas-jiq-web-jnywtb/front/item/sxqd_index?areaCode=370117000000

七、办理进度查询

http://zwfw.jinan.gov.cn/jpaas-juspace-web-jnywtb/front/item/handlingTracking

八、投诉举报

在执法工作遇到问题请拨打0531-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九、监督救济渠道

(一)监督渠道

钢城区城乡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钢城区府前大街西首   

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76898101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机关:钢城区人民政府,受理机构为钢城区司法局。(联系电话:0531-75878005,传真:75873676,电子邮箱:jngcsfj@jn.shandong.cn,办公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邮政编码:271104,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行政诉讼机关:济南市东部片区相关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联系电话:0531-89939110;邮政编码:250100)、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地址:章丘区府前大道929号;联系电话:0531-85833600;邮政编码:250200)、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地址: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联系电话:0531-6881991;邮政编码:271104)、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地址:莱芜区汶源东大街66号;联系电话:0531-76213002;邮政编码:271100)、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联系电话:0531-88871760;邮政编码:250000)。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区水务局

436

信息发布总数

895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