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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钢城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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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
2022-12-14

关于济南市钢城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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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2022年9月,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认真纠正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

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各级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9月14日,区政府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专题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问责力度,构建长效机制。

区审计局按照区委审委会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区政府提出的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清单机制,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区财政局在2022年的预算编制工作中,已将2个科室代编的4个项目39933.64万元细化到相关部门单位。11月12日,召开全区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专题会议,对做好明年的预算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预算编制细化到各单位具体项目,同时督促各单位做好区委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精准性。

(二)关于预算执行进度慢、指标下达不及时的问题。自2022年8月以来,区财政局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已通过指标系统进行每月调度,并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同时,督促各单位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按时间节点实施项目建设,同步提报资金拨款申请,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效益。

(三)关于落实各级政府过“紧日子”方面的问题。2022年8月,区财政局已收回两个单位结余资金8.26万元。对于未使用公务卡问题,区财政局督促涉及的30个单位规范和完善公务卡结算和报销程序,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

(四)关于财政运行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2022年区财政局将财政专户资金细化到预算单位并纳入国库统一核算,不再通过财政专户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户核算。对于部门单位采用现金支票支付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了对涉及的16个单位贯彻落实《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情况的监管,规范了资金结算管理。

(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各部门单位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编写,2022年实施的预算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

(六)关于未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库、体制结算未下达正式文件的问题。2022年新增的专项债券项目均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了项目库;年度体制结算后将及时下达结算文件,落实签发手续。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拟定各类规划,建立并完善相关机制,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加强对已建成项目的后续监管和使用。对违规发放的创业补贴2.4万元已追回并上缴区财政。

(二)关于预决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了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科学编报预算并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编报程序,提高部门决算质量。

(三)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健全了“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决策制度,规范重大事项研究讨论范围和决策方式,加强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方面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四)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公务卡使用方法的学习,制定完善公务卡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预算支出的管理,将违规资金0.14万元上缴区财政,严格经费支出审批手续,规范报销程序。

(五)关于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了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设立并登记工会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程序,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将专款7714.95万元纳入单位核算。相关单位督促企业(个人)缴纳租赁费,现已收回租赁费84万元。

(六)关于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了内部管理,规范内部会计基础工作,及时建立并完善执法文书台账和租赁台账。为进一步督促各部门单位强化整改责任意识,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区审计局于11月9日至11日举办了财务管理专题培训班,从内部控制建设、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全面提升了全区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核算与管理,及时缴存收入,确保收支两条线。对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账务处置不及时问题,相关单位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对于印务社对外出租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取2018年至2023年租赁费3.80万元。对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物资采购管理,进一步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对于工程项目建设把控不严、工程项目未验收合格即交付使用等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工程管理,认真履行工程验收手续。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在2021年度实施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中,对于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未落实“取水许可证持有人提报用水计划和用水总结”制度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取水许可证管理制度并督促企业办理取水许可证,下一步将完善提报用水计划和用水总结制度。对于水源地、耕地保护不力,砂石资源被盗采,管护不到位等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和砂石资源监管力度,向景观松经营户下达警示函,要求尽快将景观松移栽到规划区域内;对水源地花木公司进行拆除,确保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无建设项目;建立执法、环保两级管护机制,组建全天候巡查队伍,并修复升级砂石资源监控设备;对耕地非农化问题已按照要求全部清理完毕。对于煤矸石污染和个别企业环保监管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已于11月29日在煤矸石堆放位置建设方舱隔离点,近期将完成建设,隔离点建设完成后煤矸石问题将得到解决;加强环保监管,与相关企业对接安装配套环保设备问题。

五、政府投资审计整改情况

各相关单位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完善相应建设手续,规范工程变更管理,提高投资项目绩效;规范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严把入选关卡,择优选用中介机构,加强中介人员的现场管理,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质量。

除上述情况外,由于各部门单位重视情况不同、客观情况制约、体制机制影响等原因,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需加大措施持续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本次会议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持续督促指导,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扩大审计成果,切实推动源头治理,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美丽钢城贡献新的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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