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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钢城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86号“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06

代表提案者

胥文、郭秀凤、李凤林

会议届次

钢城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建议”的提案

建议提案编号

114086

承办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5-07-22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胥文、郭秀凤、李凤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辖区群众食品安全,不断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治理和规范提升工作开展。今年以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全区食品安全水平。

一、开展食品安全常态监管。一是对新开办食品经营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协同区行政审批局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联合勘验,今年以来共计开展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421家次,不予通过64家,严格行政许可现场核验标准,确保增量市场主体规范入市。二是对存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区市场监管局分类制定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特殊食品监管工作要点,对243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按照评定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确保监管精准发力。三是结合监管工作开展,督促各生产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行为,对拒不整改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截至目前,已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1693家次,责令整改438家次,立案33起,处罚款5.3万元。

二、实施重点环节集中整治。一是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行动,组织57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员开展集中培训,对57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1家校外集中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整改问题57项,警告6家次,立案1起,罚没款0.72万元。二是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联合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全区255家养老机构、长者助餐机构食品安全员参加食品安全现场培训考核。对3家养老机构、17家幸福食堂开展重点规范治理,督促整改问题19项。三是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连锁餐饮单位专项检查,对41家连锁餐饮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管治理,重点核查连锁总部主体责任落实、原辅料质量管控、标签标示合规性等情况,立案2起,全面强化连锁餐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三、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一方面,以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逐步扩展至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梳理确定360家拟示范创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清单。结合肉制品、网销食品、连锁餐饮单位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组织对拟创建单位的进货查验、人员健康管理、加工过程控制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治理,推动示范生产单位对标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出厂“三标”标准生产,示范流通单位对标有制度、有分区、有管理、有追溯“四有”标准经营,示范餐饮单位对标场所净、设施净、工具净、人员净、食材净“五净”标准规范。目前,已推动211家街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照“三标四有五净”标准完成规范。另一方面,结合农村地区食品行业监管摸排确定示范建设村办单位20家。邀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领导现场调研指导,进一步明确村办单位建设要求。拟定细化《食品加工小作坊规范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艾山街道、里辛街道、颜庄街道、辛庄街道20家村办单位开展现场调研,从场所布局、设备配备、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关键点控制、产品标签标识等方面对示范建设村办单位开展规范指导,帮扶指导村办单位合规取证,打通村办单位产品入网销售、大型超市零售准入渠道。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继续推进食品安全重点治理。一是强化小餐饮单位监管规范。以“三小”单位尤其是小餐饮单位监管整治工作为重点,以打造“干净、卫生、整洁”小餐饮为目标,明确“五必备”(必备工作衣帽、冷藏设备、消毒柜、防蝇防鼠设备、带盖垃圾桶)“三清洁”(环境清洁、设备清洁、餐饮用具清洁)建设标准,强化监督检查与培训指导,着力推动小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二是强化“一老一小”集中供餐单位治理。联合区教体局、区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册》《“幸福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册》为指导,明确配套设施、场所布局、过程控制、制度落实等标准,组织开展学校、养老机构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一老一小”集中供餐单位对标规范,保障食品安全。三是持续深化食品安全执法“铁拳”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针对食品经营单位环境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经营假劣食品等突出问题,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予以从严查处,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经营规范化水平。

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