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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钢城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57号“关于加强校园食品管理,让校园餐成为廉洁餐、放心餐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07

代表提案者

亓玉柱

会议届次

钢城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校园食品管理,让校园餐成为廉洁餐、放心餐的建议”的提案

建议提案编号

114057

承办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5-07-22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亓玉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管理,让校园餐成为廉洁餐、放心餐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市场监管局一直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紧密联合区教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治理。

一是强化校园餐食品安全治理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专班,明确局所联动、科队协同工作机制,构建起高位推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量化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校园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开展春季学期“校园餐”专项督导。组织春季学期开学前食品安全警示培训,完成57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一、二季度全覆盖监督检查,联合区教体局对全部19家中小学食堂开展专项督导及交叉检查,督促整改问题197项,予以警告6家,立案1起,罚没款0.72万元。组织开展中高考考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采取“驻点+巡查”工作方式,对11处中高考考点(含学业测试)及周边供餐单位开展监管巡查,督促整改使用四季豆食材、散装食品标签标示不准确等问题6项,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三是组织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排查。针对天水幼儿园事件反映出的问题,第一时间联合区教体局采取分散排查与集中督导相结合的方式,部署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由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带队,联合区教体局组成督导检查组,对7家托幼机构(公办园4处、民办园3处)开展集中督导检查,督促整改问题15项,警告处罚2家次。组织5个市场监管所对全区托幼机构食堂开展分散排查,排查托幼机构食堂33处(含2处为托幼机构供餐的小学食堂),督促整改问题26项,着力提升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强化学校主体责任落实。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先后拟定下发《关于做好“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近期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有关问题的通报》,组织全区学校(托幼机构)强化卫生环境管理,开展风险自查及问题整改工作,将相关情况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管理,提交食品安全问题整改报告,全面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五是开展校外供餐单位专项检查。春季开学以来,组织执法人员对济南钢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现承担9家中小学校配餐任务)开展现场检查5次,重点检查进货查验、人员健康管理、清洗消毒、加工过程控制、防虫灭鼠、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督促整改未建立供货商评价机制、配餐中心温度管控不严、配餐标签标注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8项,均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为工作重点,在秋季学期开始前主动联合区教体局组织全区学校、托幼机构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警示培训,坚持问题导向,组织联合督导检查,结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问题整改“回头看”督导检查等工作,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