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校门口小摊贩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不断推进食品经营单位监管治理工作开展。针对校门口小摊贩问题,立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水平。
一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排查。组织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倡导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店内经营,不摆摊设点,做好食品进货查验,确保经营食品安全。
二是引导小摊点单位规范经营。宣贯校门口摆摊将被城管部门依法取缔的政策法规,引导小摊点经营单位前往政府划定的摊点疏导点,及时在属地街道申办摊点备案证及健康证明,依法合规经营。
三是开展摊点经营食品质量排查,严禁经营“三无”、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配合区教体局、区城管局、属地街道,持续加强校门口小摊贩问题整治工作,全力确保广大师生食品安全。
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