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中小学校午餐午休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市场监管局一直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紧密联合区教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治理。
一是开展春季学期“校园餐”专项督导。在完成春季学期开学前食品安全警示培训和57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一、二季度全覆盖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各学校风险自查工作开展,联合区教体局对全部19家中小学食堂及部分托幼机构食堂开展专项督导及交叉检查,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97项,予以警告6家,立案1起,罚没款0.72万元。已联合区教体局向相关单位通报风险隐患点,进一步提升各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学校主体责任落实。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拟定下发《关于做好“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通知》,组织全区学校(托幼机构)强化卫生环境管理,开展风险自查及问题整改工作,将相关情况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管理,提交学校食品安全风险自查整改报告,全面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开展校外供餐单位专项检查。春季开学以来,组织执法人员对济南钢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现承担9家中小学校配餐任务)开展现场检查5次,重点检查进货查验、人员健康管理、清洗消毒、加工过程控制、防虫灭鼠、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督促整改未建立供货商评价机制、配餐中心温度管控不严、配餐标签标注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8项,均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为工作重点,在秋季学期开始前主动联合区教体局组织随机督导检查,结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员风险警示培训等工作,不断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水平,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