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及监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后,结合钢城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以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为工作目标,强化部署,紧抓落实,常态化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组织开展系列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
区市场监管局不断提高对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有关科室、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性工作机制。组织各学校(幼儿园)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专项检查,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开展部门联合检查。联合区教体局开展寒假前和春季开学期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及半成品进货查验、大宗食品集中采购质量管控、食品留样、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65家,联合检查行动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销号。同时,要求各学校(幼儿园)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开展对照自查,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二是组织常态化覆盖监管。截至目前,全区65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通过智慧监管手段,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巡查工作效能显著增强。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在春季开学后对辖区65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开展季度全覆盖检查,重点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校长陪餐、食品留样、食堂用水水质检测报告、索证索票、环境卫生等监督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学校食堂监督检查覆盖率已达100%。三是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着力推进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禁止销售三无食品,减少高糖、高盐、高脂“三高”食品经营。截至目前,共计监督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61家次,责令改正问题14项,切实提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
三、强化包保督查,压实两个责任
一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截至目前,全区10名区级领导干部包保15家B级学校(幼儿园)食堂,22名乡级领导干部包保22家C级学校(幼儿园)食堂,32名村(社区)干部包保32家D级学校(幼儿园)食堂,均按时完成第一季度食品安全包保督导任务,督导发现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到位,有效建立工作闭环。 二是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台账,全区B级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C、D级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配备食品安全员,并按规定建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本台账,及时排查风险,有效消除隐患。督促学校(幼儿园)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格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食品安全责任压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鼓励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堂家长开放日等活动,积极发挥“家委会”监督作用。三是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结合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验收管理、索证索票、规范储存、加工过程控制、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开展复核督导检查,整治突出问题,提升工作效能。截至目前,已完成双随机督导检查24家次,监督整改问题7项,扎实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员集中培训。以市场监管所为单位,组织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集中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展播学校食堂常见食品安全问题,明确问题整治途径及标准,大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网络培训。依托“山餐安”app,组织全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网络培训,通过网络学习及网上考核,进一步扩展食品安全培训的覆盖面及专业性,不断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三是部署开展食品安全主题课堂。与区教体局联合推动各学校(托幼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开设食品安全主题专栏、主题课堂、主题班会等科普课程,引导学生安全饮食、杜绝浪费。
校园食品安全是底线也是红线,区市场监管局将把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作为长期工作重点,常态化开展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
在此,感谢陈超代表提出宝贵建议的同时,也诚挚邀请陈超代表及广大学生家长参与到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来,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共同维护好校园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