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单位】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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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内容
就业见习单位按政策规定吸纳人员完成就业见习后可申请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2.享受条件
各类行业中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吸纳离校两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提供基本生活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
3.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4.流程材料
(1)《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加盖公章,连同见习人员身份证、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与留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2)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或见习期满,需提交《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见习鉴定表》;
(3)见习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材料;
(4)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明细账(单)。
(5)办事程序:企业申请;区县审批见习基地;基地提交见习岗位、登记见习人员信息;核准人员信息;审批补贴资金:
(6)办理地点:现场办理,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5.经办渠道
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企业登录”,搜索“青年见习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青年见习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现场办理:济南市钢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钢城区永兴路52号)0531-75873038
6.办理期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录入业务办理系统,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7.咨询电话
0531-7587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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