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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补贴】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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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06-04

【高校毕业生补贴】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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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一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到人社部门备案),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补缴)。

(一)毕业年度是指高校毕业生毕业所在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择业期是指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

(二)招用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派遣到小微企业的除外,社保补贴有小微企业自行申报)的高校毕业生。

(三)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选择“单位登录” 搜索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二)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 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艾山街道劳保所,地址:艾山街道九龙家园 联系方式:0531-75879509

汶源街道劳保所 地址:汶源大街129号,联系方式:0531-77936161

里辛街道劳保所 地址:北外环路3789号,联系方式:0531-76470969

颜庄街道劳保所 地址:颜庄街道友谊路103号 联系方式:0531-76461211

辛庄街道劳保所 地址:北外环路3789号 联系方式:0531-76410216

南部新城建设服务中心劳保所 地址:创业路与南外环交叉口西北80米 联系方式:0531-75874288

四、申报材料

(一)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

(二)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

(三)《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四)《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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